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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预算

征集日期:[ 2016-02-26 ][ 2018-11-15 ] 状态: 已过期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邮政管理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地方管理水域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航保障、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地方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建议,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 安排意见,按规定审核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按规定承担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的有关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督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包括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及其所属宿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宿州市县乡公路管理处、宿州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宿州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宿州市交通运输培训中心、宿州市治理超限超载管理处等6个预算单位。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55.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8.06万元,非税收入393.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514.4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5.96万元,比上年增加944.96万元。


四、部门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及原因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55.96万元,比上年1511万元增加944.96万元,主要因素是上年账户清理资金结转、新增单位治超管理处和车辆二级维护罚没收入。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5.96万元,比上年增加944.96万元,主要因素是治理超限超载及出租车市场管理工作经费。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较上年增减原因

“三公”经费本年度预算数77.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6万元增加21.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预算为零,本年安排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26万元增加12.5万元,主要原因是经市政府、宿马园区同意,客运管理中心招聘26名协管员,租用执法车4辆,主要开展路面执法,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出租车管理市场及高铁站广场周边秩序;经市政府及市编办批准本年新增治超管理处一个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35万元。




附件: 2016年预算公开表参考表部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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