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旅游客车2016年1至2月份工作率公示
根据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做好省市际道路包车客运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皖运客〔2015〕65号)要求,现将我市道路旅游客运企业2016年1至2月份车辆工作率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单位 |
1月 |
2月 |
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 |
53% |
68% |
宿州市交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23% |
42% |
宿州市交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萧县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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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宿州市交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灵璧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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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宿州市交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泗县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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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如有异议,请打电话:3923987或书面提交市运管处。
宿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2016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