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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进度的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04-14 17:14 编辑:交通局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阅读:



1.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商务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市委编办已批复《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请示》(宿编〔2019〕101号),2019年12月30日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揭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海事(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三个中心的改革实施意见和“三定”方案已完成报市政府和编办。目前,砀山县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已批复,灵璧县、萧县、泗县方案已上报待批复。

2.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2016年年底前要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

    全市交通运输局系统已于2016年启用省厅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全部案件在系统上办理。

3.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全市交通运输局系统已于2016年启用省厅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全部案件在系统上办理。截止目前,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共利用公开运行系统办理案件40486件;经过本级购买和省厅配发,目前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基本能达到每个执法人员配备一个执法记录仪,同时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

4.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在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积极探索和推广柔性执法,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实现形式,努力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的执行力。

5.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层级监督、外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等监督机制,在交通运输系统各管理部门明确一批专、兼职的执法监督员,逐步构建起局、处、所三级联网的执法监督网络。经常性地组织明查暗访,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建立权责统一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因执法过错产生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评议考核制度。对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时效等公开做出承诺。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监督和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社会和服务对象对行政执法工作的举报和投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