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普法责任计划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营造全市交通运输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要求,特制定本计划书。
一、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史耘局长为组长、黄中华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运输科,负责依法行政暨法治宣传教育日常工作和普法基础台账的制作、收集、整理,李民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高庆涛同志为普法骨干信息员。市局继续聘请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作为普法咨询员。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市局直属各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普法骨干信息员,充实工作人员,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落实普法工作经费。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二、宣传内容
(一)政策理论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内法规等。
(二)根本法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四)普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五)新出台(新修订)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
(六)行业行政法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航道法》、《安徽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重点行业行政法律法规。
三、宣传对象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管理人员、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
四、具体安排和要求
(一)开展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和任前岗前法律培训。
1.5月10日前,各交通运输执法单位编制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2.年底前,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分行业、分层级、分批次对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人均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对无故不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经补考还未合格的,一律取消行政执法资格。
3.根据实际集中对新增执法人员、拟调入行政执法岗位人员开展任前法律培训,落实“不培训不上岗、考核不通过不上岗”。
(二)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学习效果。
年底前,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创新培训方式。采取举办行政执法知识竞赛、执法队伍军训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例模拟处理竞赛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三)多形式广渠道,精心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统筹策划,精心组织,结合宪法宣传日、综治宣传月和安全生产月等重要宣传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1.配合完成安全生产宣传月、 “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的法治宣传活动,完成“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12·4”国家宪法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的网络直播线上线下活动。
2.强化普法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将法治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实行季度通报制度。每月向市局报送1篇以上法治宣传信息,切实提高在《安徽法制报》、《拂晓报》和上级网站等媒体平台上的刊载量。
3.充分利用各类载体,构建普法平台群。各单位要进一步整合、拓展现有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努力构建多层次、网格化普法平台群。
(1)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发挥“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法治宣传教育手机客户端的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
(2)配合市法制办“普法驿站”的布点,推动在服务窗口、基层站点、车站、公交移动电视屏等公共服务区域建立固定法治宣传设施开展法治宣传。
五、预期效果
一是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掀起一轮普法高潮,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广大职工广泛参与普法的良好局面,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二是进一步提升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树立交通运输执法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执法相对人的遵法守法意识,营造和谐行政管理氛围。
三是进一步拓展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的社会知晓度,让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真正深入人心,使社会公众理解和支持交通运输工作,努力为宿州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