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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交通运输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9 10:21 编辑:交通局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阅读:


根据宿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宿州市委宣传部、宿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印发的《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文件精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继续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为组织开展好此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活动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全面启动“八五”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宿州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实施“八五”普法,建设法治宿州

三、宣传重点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民法典等法律;

3.《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立法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

5.《乡村振兴促进法》、《安徽省创新性省份建设促进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等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地方性法规;

6.国家及省、市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决议等;

7.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工作中依据的重点法律法规;

8.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活动步骤
    1.7月中旬至9月,各地各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务实安全的方式启动“普及行”和“宣传行”活动(今年市里不再举行集中启动仪式);
    2.10月至11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组织督查组赴部分县、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督查,开展“督查行”活动,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12月,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5.12月中旬,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分别对“普及行”“宣传行”“督查行”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全民普法和守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江淮普法行”特色品牌活动作为推动实施“八五”普法的重要载体,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举措抓好推进落实。

2.突出工作重点。要明确普法重点内容,把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头等大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结合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要紧扣“十四五”规划实施和省、市工作大局,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重点方面,大力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明确普法重点对象,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让他们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3.注重普法实效。要拓宽普法渠道,完善“报、网、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发挥普法新媒体矩阵优势,运用好融媒体技术,开展移动式、全方位、立体化普法宣传。要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丰富活动形式,减少人员聚集,做好安全防护,力戒形式主义。要增强针对性,结合各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分众式、差异化普法,提高普法实效。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法治文化精品,讲好百姓身边的法治故事,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4.加强督促指导。要紧密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指导各有关方面制定普法宣传责任清单,强化各单位、各部门普法主体责任。

  

附件: 1.2021交通运输“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

活动方案

2.2021交通运输“江淮普法行”之“宣传行”

活动方案

3.2021交通运输“江淮普法行”之“督查行”

活动方案

 

 

 

 

附件1

2021年交通运输“江淮普法行”之

“普及行” 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推动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按照《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普及行”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围绕“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重点,通过开展系列普法教育活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持续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宿州营造良好交通运输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实施“八五”普法,建设法治宿州

三、主要任务

1.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

2.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4.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

5.利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普法阵地开展一次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

6.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法治实践活动;

7.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并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普及行”活动的领导,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加强指导,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2.单位要将“普及行”活动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统筹组织实施好各项活动。同时,要结合实际,精心谋划有本单位特色的活动,创新活动形式,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3.单位要注意总结提炼普法和依法治理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及时将“普及行”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法宣办。市法宣办将通过宿州普法网、宿州普法官方微信、宿州交通公众号等平台和载体,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2

2021年交通运输“江淮普法行”之

“宣传行”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工作,按照《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实施“八五”普法,建设法治宿州

二、时间安排

20217月中旬至12月下旬

三、宣传重点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民法典等法律;

3.《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立法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

5.《乡村振兴促进法、《安徽省创新性省份建设促进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等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宿州地方性法规;

6.国家及省、市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决议等;

7.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工作中依据的重点法律法规;

8.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工作要求

1.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行”活动,主动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单位要把“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工作列入重点宣传计划,明确宣传重点、时间节点,抽调专门力量,精心组织策划,精准有序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宣传任务。充分发挥各自的特色和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报道方式,力争取得最好的宣传效果。

3.各单位要开设“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专题专栏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握好时度效,深入一线、走入基层、融入群众,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不断提高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附件3

  

2021年交通运输“江淮普法行”之

“督查行”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督查工作,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按照《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特制定“督查行”活动方案。

一、督查目的

了解各地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普及行”活动情况,督促各地落实“普、宣、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增强活动实效,推进“八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宿州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实施“八五”普法,建设法治宿州

三、督查重点

1.“江淮普法行”活动部署安排情况以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2.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情况;

3.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4.《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立法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6.乡村振兴促进法、《安徽省创新性省份建设促进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等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宿州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7.国家及省、市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决议等贯彻实施情况;

8.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执法工作中依据的重点法律学习宣传情况。

  四、督查时间

202110月至11月。

五、督查方式

  结合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市局组成督查组,督查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局直属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督查采取听汇报座谈、查看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