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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25 15:32 编辑:交通局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阅读:

  

市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交通运输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交通、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交通为目标,以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为抓手,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2020年宿州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树法治思维,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把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局党组将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岗责目标考核,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法治交通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史耘同志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多级联动、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在健全组织和完善机制的基础上,先后下发2020年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要点》、《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2020年交通运输“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和《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工作计划表和抽查工作细则(第一版)》。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安排依法行政工作,解决行政执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二、健全法治机制全面履行法定职能

(一)积极推行职能清单制度。

坚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和行政许可清单等4份清单的动态调整,对行政许可16项(包含最小单元事项68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处罚48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规划1项、其他权力事项29项等112项权力事项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向社会全面公开。

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实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达到审批服务部门进驻中心100%,审批服务事项进驻服务窗口100%,窗口授权到位100%,行政权力网上运行100%,实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全年共办理行政审批27843件,受理率和集中办理率为100%;审批服务对象回访满意率为100%。市交通运输窗口被市政务服务中心连年授予“红旗窗口”称号。

(二)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

2015年以来,先后出台《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交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的实施意见》《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办法》《宿州市交通运输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和《宿州市交通运输局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程序规定》等文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程序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事项不予列入会议议题库或报请局领导决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重大事项相关文件,局领导不予签发。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案件量:2018年办理19件、2019年办理7件,2020年以来办理3件。通过对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落实,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意识和增强依法办事水平

三、深化体制建设,全面推进执法改革

1.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情况。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 5 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宿政办秘〔2019〕58 号)文件要求,2019年12月25日我局《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批复》(宿编〔2019〕101号)获批,2020年7月23日《关于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宿编〔2020〕12号)发布实施。目前,县级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印发。

2.市级综合执法机构组建情况。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挂牌,副处级,性质及“三定”未定,核定编制 375 名(不含埇桥区大队),内设 6 个科室,8个下设执法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其中所属埇桥区综合执法大队实行市局、区政府双重领导,业务受市执法支队监督指导,人、财、物由埇桥区负责统筹保障。2020年7月23日,埇桥区《关于埇桥区综合执法队伍有关事宜的批复》(宿编〔2020〕20号)已获批。

3.行业管理体制调整情况。2020年7月23日,我市县域范围内5个超限超载检测站整建制下划文件获批,人员转隶、资产移交等工作正在推进。泗县综合执法大队已获批。

4.领导班子及人员转隶工作推进情况。《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人员安置工作方案》已编制完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任职请示已报市委组织部,待批复。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待任职请示文件获批后,统一任命。其中,埇桥区综合执法大队已任命公示4名副大队长。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一)扎实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应用。

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启用以来,按照省厅关于系统使用要求,抓领导促落实,抓难点求突破,全力推进系统使用工作。截至目前,利用公开运行系统办理案件46798件(行政许可类17950件、行政处罚类28834件、强制类14件)。对系统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评查中发现的案卷制作不规范、证据证明材料不充分,以及部分单位存在的系统外经制作案卷或者案卷不录入系统的问题,责令进行及时彻底整改。

(二)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强化事前公开,按照执法信息公开的格式、内容等要求,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通过市政府网站群集约化平台、市局官方网站、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以及基层执法站所和办事大厅的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信息。二是规范事中公示,以贯彻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为契机,在进行日常巡查、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以及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中,按照规定着统一交通行政执法服装,出示执法证件,佩戴执法标识,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的事由、依据和权利义务等。坚持做到行政执法“六公示”制度,在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对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时效等公开做出承诺。三是加强事后公开,实行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执法决定自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部门网站、基层执法站所的公示栏等媒介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2017年下发《宿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宿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事项清单》,成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将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和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列为试点单位,进行积极探索。根据《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事项清单》,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制作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操作的样板视频》得到市法制办认可,并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进行推广。二是按照2019年底市政府和省厅关于全面推行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省厅配备的行政执法记录仪作用,做到一线执法人员每人一台行政执法记录仪。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推广落实,使得执法过程更加透明,行政争议显著减少。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关规定,规范执法行为、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严格控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疑难复杂案件和重大违法案件都要由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三)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每年年初编制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表,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7月份制定下发《宿州市交通运输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全市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20年以来,按照年度抽查计划,组织市运管处、海事局、客管中心和交通质监局对抽查事项清单12项抽查事项进行执法检查;分别制定联合抽查活动工作方案,9月底前,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港口经营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对全市道路运输客运站(场)进行执法检查。

四、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依法治交环境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层级监督、外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等监督机制,在交通运输系统各管理部门的法制和监察工作机构中明确一批专、兼职的执法监督员,逐步构建起三级联网的执法监督网络。经常性地组织明查暗访,加大对执法工作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建立权责统一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二是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评议考核制度,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监督和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社会和服务对象对行政执法工作的举报和投诉意见。不定期召开企业负责人和行风监督员会议,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对运政、路政、海事、港航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或执行处罚徇私舞弊行为的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责任。连年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五、出宣传培训,营造执法良好氛围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作为行政执法的“龙头”来抓,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坚持把学法作为党组(党委)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每季度至少进行集中学习一次。同时,局党组把法治教育和学习作为系统内各级机关工作人员的一项常规工作,按时开展学习,及时组织法制讲座,深入开展学法用法实践,确保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的常态化,提高了领导班子的法治思维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2020年7月3日,召开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中心组(扩大)新时代民法典学习会议,组织市局和局直属单位11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法典专题学习,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9月29日,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场参加省厅举办的《民法典》专题视频讲座,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

二是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宣传认真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扎实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对新增执法人员、拟调入行政执法岗位人员开展任前法律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在全系统广泛推行执法业务知识月考制度,结合考试成绩分别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或处罚。每年举办消防安全专题培训,邀请安防专家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年组织党支部党员干部到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现场接受廉政教育,培树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思想意识。

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2020年9月28日,举办《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专题培训班,邀请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与综合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学科主任祝昭研究员进行授课,深入学习贯彻新的部令规定。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持续开展“12.4”宪法宣传教育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日、“江淮普法行”和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交通运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积极面向社会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加快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

六、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两年,市交通运输局大力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法治交通建设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基层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的能力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普法宣传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将以建设法治政府部门为目标,充分发挥法治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引领、促进和保障作用,建立健全法治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质量,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考核,落实兑现奖惩为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