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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7-10-17 11:24 编辑:市交通局 来源:宿州交通运输局 字体:   ] 阅读:

 

   行政执法行为类别:行政处罚

案件名称:宿州市双x运输有限公司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案

基本案情:2017年08月08日凌晨03时35分许,宿州市双x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皖LB1XXX号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砀山境内310国道文庄镇侯口加油站旁发生与旁车追尾的交通事故。事后,我处执法人员在宿州市双泽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调查发现,皖LB1XXX号危险货物运输 车辆的北斗卫星定位设备于2017年06月22日损坏,公司通知其停运并将设备寄送修理, 该设备于08月03日通过快递寄回公司,期间该车在设备损坏的情况下又从事了两次运输活动。宿州市双泽运输有限公司涉嫌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

执法决定: 给予给予罚款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法制审核情况:法制机构对于本案的行政处罚对象,处罚流程,处罚依据和相关证据材料做了审核。

点评:法制机构主要是就此次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做出审核。通过审核倒推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行为规范,完善了内部执法监督和约束机制,纠正不合法行为,杜绝了不当执法的产生,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报送单位:市运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