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实施方案
宿州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解决城市道路供需矛盾,减少大气污染,倡导绿色公交出行,提升宿州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对照《公交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宿州市公交都市创建实施方案的批复》(皖交运函〔2019〕124号)要求,结合宿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明确政府主体责任,突出城市公共交通公益属性,建立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长效机制,加大对公交的投入,完善公交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努力打造“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绿色智慧、共享共治”的现代化城市交通体系,奋力开创城市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二、创建原则
(一)政府主导,政策扶持。进一步明确政府主导作用和主体责任,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在规划、资金、土地、路权、财税、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增强城市公共交通的吸引力。
(二)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以《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宿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3-2030)》、《宿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3-2030)》等为基础,统筹城市公共交通与不同运输方式之间协调发展,重点加强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基本出行需求。
(三)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立足宿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目标,逐步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政策及绿色出行要求,以围绕打造绿色、低碳、智能公交体系为抓手,提高运营服务质量,公交运行可靠性、准点、速度得到有效提升,不断增强公交的吸引力和满意度。计划到2020年,新增、更新260辆纯电动空调公交车,建设175个充电桩;新增6条公交线路;规范公交专用道管理和完善公交专用道设施;新建32个电子站牌、3个换乘站、3个公交首末站,新(改)建178个公交站点,新(改)建70个城市主干道港湾式站点;新开5 条城乡线路;建成宿州公交运营管理中心;改造建设公交+慢行衔接示范区;落实运营补贴,建立公交企业职工收入固定增长机制。
(二)具体任务。创建期内(2019~2020年)要全面完成6类20项规定创建任务和4项自选创建任务。
规定创建任务:一是保障更有力。城市建成区公交出行占机动车出行比例达到50%以上;城区人口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到12标台以上;公交驾驶员“人车比”达到1.5:1以上。二是服务更优质。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以上;早晚高峰时段公交车平均运营时速达到规定要求;积极推广和运用纯电动公交车,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100%以上;乘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三是系统更先进。建成公交运营管理中心;建成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城市建成区设置电子站牌的站点数量占总站点数的比例达到10%以上。四是设施更完善。公交停保场、枢纽站、首末站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场站面积达到150平方米/标台;新(改)建城市主干道,公交车物理港湾站台设置率达到100%;公交车进场率达到100%以上。五是运行更安全。行车责任事故率年均下降1%以上。六是管理更规范。公交乘车“一卡通”使用率达65%以上;建立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制度,补贴到位率100%;公交企业职工平均收入不低于当地社会在职人员平均收入水平。
自选创建任务:一是实现城市公交纯电动化;二是公交站点配套公共自行车比例达到50%;三是主城区公交平均换乘时间少于10分钟;四是开展创建公交都市、争当优秀驾驶员活动,入星率达到100%,二星达到50%以上,三星达到5%以上。
四、年度计划
(一)2019年度实施计划:
1.编制《公交及慢行一体化规划》、《公交运营改善研究》、《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研究》、《宿州市城乡一体化公交规划》、宿州市公共交通成本费用评价制度;
2.新增纯电动空调公交车120辆,新建充电桩175个(龙登和城15个、大学城44个、金色家园20个、化工园区23个、经开区30个、公交总公司28个、符离15个);
3.城市公交线网结构优化(新增城区线路3条);
4.规范公交专用道管理和完善公交专用道设施(人民路、银河一路标识、标牌、监控系统完善);
5.新建主城区换乘站2个(火车站、快客站),新建公交首末站1个(符离),新改建公交站点100个(一期市区南至南二环路、东至东二环路、西至拂晓大道、北至宿州大道),新(改)建城市主干道港湾式站点设置38处(银河三路12处、唐河路东延2处、汴河路改造24处);
6.新开城乡线路3条(符离镇、朱仙庄、蕲县);
7.公交+慢行衔接改造建设;
8.建设宿州公交运营管理中心;
9.落实运营补贴,建立公交企业职工收入固定增长机制;
10.开展创建公交都市、争当优秀驾驶员活动。
(二)2020年度实施计划:
1.新增纯电动空调公交车140辆;
2.城市公交线网结构优化(新增城区线路3条);
3.规范公交专用道管理和完善公交专用道设施(人民路、银河一路标识、标牌、监控系统完善);
4.新建电子站牌32个;
5.升级改造主城区换乘站1个(客运中心站升级改造),新建公交首末站2个(朱仙庄、蕲县),公交站点新改建(二期宿州大道、宿怀路、二徐路、宿符路、港口北路,共78个),新(改)建城市主干道港湾式站点设置(银河一路延伸,共32处);
6.新开城乡线路2条(王集、大店);
7.公交+慢行衔接改造建设;
8.落实运营补贴,建立公交企业职工收入固定增长机制;
9.开展创建公交都市、争当优秀驾驶员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埇桥区政府、市交通、发改、财政、公安、数据资源管理、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协调有效,共同推动。
(二)加强资金保障。明确创建活动资金来源,公交车辆购置资金由市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统筹解决,一事一议;公交场站建设资金由省补退坡资金解决;新改建公交候车亭、电子站牌等建设资金由文明创建专项经费解决。
(三)加强用地保障。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2〕9号)要求,由埇桥区、宿马园区、市高新区、宿州经开区、鞋城划拨项目用地,保证城市公共交通停车场、保养场、公交枢纽、港湾站、公交专用道、充电设施等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四)加强宣传发动。全面开展文明交通、公交优先宣教活动,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强主题宣传,拓展宣传阵地,走进学校、社区,不断提升交通参与者的素质,引导交通消费方式的转变,形成全民动员、参与、监督的良好交通出行氛围。
附件:1.宿州市国家公交都市创建领导小组名单
2.宿州市国家公交都市创建总体目标任务分解表
3.宿州市国家公交都市创建目标任务年度分解表
附件1
宿州市国家公交都市创建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 军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张海虹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晓东 市公安局局长
史 耘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光超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主任(局长)
朱大忠 市数据资源局局长
张 亮 市财政局局长
陈 忠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孟丽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绪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言明 市重点工程局局长
祖洪旭 市公管局局长
倪志品 宿马园区管委会主任
沈志刚 宿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姚爱洋 市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程乃跃 市鞋城管委会主任
戚 晨 市城投集团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程智余 国网宿州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史耘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国家公交都市创建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