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交通运输系统2020年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宿州市交通运输系统2020年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宿州市交通运输系统2020年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宿交运〔2020〕49号
为贯彻落实2020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宿州市2020年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宿信用办〔2020〕2号)要求,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交通运输诚信缺失问题,结合交通行业特点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2020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把信用建设作为交通运输工作的重点任务,强化诚信宣传,严肃查处失信行为,不断完善信用制度,深入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发挥信用在交通运输行业治理领域的关键作用,全面提升诚信水平和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意识,形成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二、治理任务
1.加强信用信息归集。要进一步落实国家层面的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公布、曝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推送至信用平台并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治超处、市客管中心)
2.强化出租车行业管理。加大对巡游出租车、无证上岗擅自从事经营或者故意泄露乘客信息等行为的惩戒力度。(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
3.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全面归集车辆信息、运输从业人员信息等,公示发布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治超处)
4.加强渡口码头生产经营。进一步完善港口岸线审批制度、审核程序,坚决取缔非法渡口、码头,整治无证码头。严厉打击通过非正常手段挤压其他码头经营人、抬高装卸价格等各种破坏有序竞争的码头市场环境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海事局)
5.突出交通建设领域过程管控。整治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抢建”和恶意索要补偿、恶意讨薪、恶意组织阻工等行为。重点整治串通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欺行霸市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交通质监局,市局规划建设科)
三、加快推进征信体系建设
1.全面建立各领域信用记录。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完善本单位信用信息目录事项,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身份证为索引,依法依规记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各行业领域的信用信息。各单位要强化信用信息记录归集,以集中治理为契机,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和日常监管以及公共服务等环节不断拓展,实现公共服务事项信用记录全覆盖,及时准确记录相关主体的信用行为,特别是对违法失信行为留痕建档,做到可查可核可溯。(责任单位:市局直属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机制。依法依规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各单位应将专项治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并归集推送至“信用宿州”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市局直属有关单位)
四、强化信用联合奖惩
1.发挥失信联合惩戒的威慑力。各单位要坚持将信用查询使用嵌入业务流程常态化,按照市联合奖惩系统操作指南,实施信用查询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层面签署的联合惩戒备忘录和市本级制定的相关惩戒举措。市局将从4月份起,按月通报各单位行政许可等业务办理数、联合奖惩系统使用次数。主动将严重失信企业信息与有关单位共享共用,引导全行业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局直属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推动失信主体整改修复信用和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对于在集中治理行动中认定发布的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各单位要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接受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签订信用承诺等方式修复自身信用。各单位在专项治理中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要明确告知企业由于失信可能受到的惩戒措施,并提供信用修复途径、修复流程等信息。对于归集至“信用中国”网站的处罚信息,指导失信企业依据线上修复流程和要求进行信用修复。对于未上传至信用中国、但在其他官方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可采取线下修复方式,由行政处罚部门出具已履行处罚说明,企业参照“信用中国”、“信用宿州”网站在线申请修复要求,向市局提交信用承诺书、营业执照和已履行处罚证明材料。(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具有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的市局直属有关单位)
五、整治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将专项治理与本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同步安排、同步推动,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各单位要确定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具体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信息报送联络员,于4月22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市局综合运输科(附件1)。
(三)扎实开展整治。各单位要按照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内容和时间节点要求,高标准完成治理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治理工作实行月报制。各单位、各部门每月21日前将交通运输系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情况报市局综合运输科(按照附件2撰写)。(联系人:于飘;邮箱:szjtjzhk@163.com;联系电话: 3925090)
附件:1.宿州市交通运输行业2020年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人员名单
2.全市交通运输领域集中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模版)
附件1
宿州市交通运输行业2020年诚信缺失突出
问题集中治理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1 |
|
|
|
|
2 |
|
|
|
|
3 |
|
|
|
|
(备注:人员名单分别为:单位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联络员)
附件2
全市交通运输领域集中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500字左右)
一是制定印发了**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简单描述方案内容)。
二是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包含本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性质的各类监管行动或活动),实施检查**次,查处违法案件**件,累计作出行政处罚**件,涉及**家企业或**人次,处罚罚金**元。其中,履行处罚义务、完成整改**家(活动成效不限固定格式,亦可采取其他形式描述)。
三是及时上传“信用宿州”行政处罚等失信信息**条。认真落实《**联合惩戒备忘录》,认定发布**领域黑名单**期、**家。
四是依据《宿州市市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20年版)》,将信用查询嵌入业务流程,累计查询*次,惩戒*次,形成联合惩戒案例*个。
五是推动失信修复。督促失信企业履行处罚义务、作出信用承诺等方式,**家企业或个人完成信用修复。
六是其他做法(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情况,以实例和数字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