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
办公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一、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公文处理、信息、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档案保密、政务公开、网站管理、后勤行政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局党组和局机关日常政务和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局领导参加各类会议;负责局领导外出报备。
(三)组织起草局年度交通运输工作报告、局重要文件、领导重要讲话和重要综合性报告等工作。
(四)负责政务督查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重大决策工作部署中涉及我市交通运输工作以及局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跟踪落实。统筹协调政府目标管理绩效(发展)考核工作。
(五)组织办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省交通运输厅领导关于交通运输工作指示批示,以及贯彻落实情况反馈上报工作;负责局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的跟踪办理工作。
(六)承担以局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和会务保障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长碰头会的安排、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印发。
(七)负责局党组及局机关收发文管理,指导局属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八)牵头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工作。
(九)组织局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工作。
(十)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十一)负责局机关网站管理和网络安全工作,协调做好网站建设、维护等工作。
(十二)牵头信访和舆情处置处置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归口办理来信、来访和网友留言。
(十三)负责机要、保密、档案、年鉴等工作,
(十四)承担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十五)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负责统筹协调行业深化改革工作。
(十七)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张学平,联系方式:0557-3902057,办公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宿怀路565号609室。
二、人事教育科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局管干部管理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三)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四)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人才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劳动保护及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六)负责局管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指导下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七)管理局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
(八)负责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协调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做好民族宗教、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港澳台侨、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等工作。
(九)负责局扶贫帮扶包保等各类选派干部管理工作以及局机关老干部和双拥工作。
(十)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周云海,联系方式:0557-3902396,办公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宿怀路565号405室。
三、行政审批科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放管服”改革、信用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国务院以及省政府、市政府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
(三)负责受理、办理道路运输、公路、海事港航等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等市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
(四)负责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和办事指南、告知单的编印等工作,承担局本级“最多跑一次”和“一门办理”改革等工作。
(六)负责行业信用体系、“信用交通”建设等有关工作。
(七)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卞和民,联系方式:0557-3030325,办公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埇上路566号403室。
四、财务审计科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规,拟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年度预决算,负责审核、汇总和报送局机关和局属各预算单位的财务预决算;负责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的信息公开。
(三)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预算执行监管;负责组织开展交通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局机关和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配合市级财政开展的各项检查。
(四)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的审核、审批或报批工作,组织编制部门政府资产报告;
(五)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筹融资管理,负责财政、税收、信贷等协调工作,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六)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财务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局属单位的财务检查和会计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预算资金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七)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经费支出审核、支付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会计核算、会计资料和凭证的整理、装订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非税收入收缴工作;
(八)负责对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负责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承担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重点资金和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对各项财务收支不定期进行审计。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各项审计和检查,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九)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梁海晶,联系方式:0557-3923325,办公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宿怀路565号403室。
五、规划建设科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计划、统计、项目建设管理、建设市场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工作,组织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监督检查,维护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严格规范工程建设行为。
(三)负责组织编制交通运输综合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交通运输专项规划编制;承担其他行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四)负责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运输年度投资计划,衔接和编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议计划,承办公路、水路等交通专项建设计划指导编审工作,提出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
(五)负责指导检查全市交通运输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市级权限范围内公路、港口、航道、场站等交通建设项目有关行业审查、工程验收和后评价等工作。
(六)负责指导检查全市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市级权限范围内交通运输重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
(七)负责指导检查全市交通运输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市级权限范围内交通运输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受理相关招标投标投诉事项并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八)组织协调公路、港航、场站等交通运输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
(九)承担交通运输综合统计及统计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清欠工作。
(十一)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主体资质资格管理和信用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和标准化工作;统筹协调交通运输信息化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
(十三)牵头组织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淮河经济带、淮海经济区等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合作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十四)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郑晓强,联系方式:0557-3926065,办公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宿怀路565号406室。
六、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交通运输及法治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行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综合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
(三)负责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综合性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的承办和协调工作。
(四)承担局相关重大事项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承担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以及备案审查等工作。
(五)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市本级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上级安排布置的执法业务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力的复杂案件,以及需要提级办理的案件。
(六)监督指导县(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执法队伍建设,承担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核等工作。
(七)牵头组织局本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八)承担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监管事项清单及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以及行业指导。
(九)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案件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案件的办理,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行政应诉和涉法涉诉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法治宣传工作要求,负责编制交通运输法治宣传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承担局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工作,提供交通运输法律咨询服务。
(十二)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高庆涛,联系方式:0557-3900750,办公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宿怀路565号402室。
七、综合运输科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综合运输政策法规,做好公路、水路和铁路、民航、邮政行业衔接服务,促进综合运输体系协调发展。
(二)负责交通运输市场体系培育,组织指导运输新业态发展。
(三)组织客货运输市场调查统计,综合分析、预测综合运输经济运行情况。
(四)组织指导城乡客运、出租汽车和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等行业管理,以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五)负责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牵头组织节假日客货运输工作以及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工作。
(六)协调指导交通物流发展和多式联运工作,支持服务交通运输企业发展。
(七)组织指导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负责交通运输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八)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28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工作。
(九)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李超海,联系方式:0557-3903993,办公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宿怀路565号507室。
八、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并监督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制度和相关规定。
(二)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指导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三)承担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巡查督办、考核评价、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信用评价等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承担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五)承担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防汛抗旱、防台风等工作。
(六)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减灾救灾工作,负责灾情统计、上报等工作。
(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做好全市国防交通运力动员和征用,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辖区内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
(九)承担局平安建设(综治)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平安建设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十)组织局机关、协调局属单位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十一)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李民,联系方式:0557-3925090,办公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宿怀路565号408室。
九、公路港航管理科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路、水路行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的养护、运营管理等有关制度、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参与公路、水路建设计划编制,协助公路、水路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三)组织协调公路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和公路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公路养护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组织公路保通保畅工作,指导路网运行监测和公路灾毁修复和公路通行应急工作。
(五)负责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收费公路申报、收费站点设置、收费公路统计等有关工作。
(六)组织指导“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服务乡村振兴工作。
(七)组织协调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和港航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港航养护计划并监督实施。
(八)组织协调通航水域的通航秩序通航保障工作,指导港口行政管理、船舶(含渔船)检验登记和船员监督管理等工作。
(九)组织协调市级权限范围内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岸线审批、航道保护范围划定和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核发及年度核验等工作。
(十)组织协调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交通与旅游、交通与能源等融合发展工作。
(十二)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郑晓强,联系方式:0557-3926065,办公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宿怀路565号406室。
十、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及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关于加强机关党建的部署要求,协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承担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党建工作计划,承办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党建活动,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检查,牵头组织协调党建考核工作。
(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负责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指导局属单位开展理论学习。
(四)负责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协调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五)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开展党员及党务干部培训。做好发展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工作。
(六)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换届选举,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等工作。组织指导老干部支部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七)组织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发现、培养和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八)承担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九)牵头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抓好经常性纪律教育工作。
(十)受理处置职权范围内的检举举报、控告和申诉,按照有关规定,对违反党章、党内法规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问责和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十一)督促落实作风和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开展作风效能督查,提升效能,改进作风。
(十二)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行业文化建设和扫黄打非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十四)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及局直单位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五)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尹铭,联系方式:0557-3925619,办公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宿怀路565号4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