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10/202006-00010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6-19 发布日期: 2020-06-19 16:3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中华:宿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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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中华:宿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6-19 16:39 编辑:交通局

近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宿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做好《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黄中华局长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宿州市现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24家,车辆2427辆(其中长期异地经营车辆1713辆)。安全管理中,存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人车管控不到位、长期在外地经营车辆监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6·13”浙江温岭槽罐车的爆炸事故,又给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敲响警钟。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督促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理取缔达不到经营资质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排查整治长期异地经营车辆,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要求,制定《宿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对提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车辆动态监管责任,有极大的推进作用和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

《行动方案》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清理内容和工作措施、工作要求五个部分,并附《宿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提出目标任务是:

通过3年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到2022年12月底,我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得到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车辆动态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淘汰报废排放不符合要求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召回、转出或注销长期异地经营且不能备案的车辆,进一步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

三、实施时间和对象

实施时间从2020年6月开始至2022年12月底结束,整治的对象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

四、实施步骤

《行动方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2020年6月至2020年9月动员部署。按照分工要求,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2020年10月至2022年6月全面攻坚。稳步推进,开展督导检查,召开交流会议,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2022年7月至12月总结提高。评估攻坚行动成果,总结经验,形成工作报告。

五、清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行动方案》从企业资质、车辆准入、从业人员等方面入手,明确各部门职责,采取多部门联合等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清理整治,力求取得整治效果。

六、工作要求

《行动方案》从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工作落实、责任追究提出具体要求,为攻坚行动提供有力的保障。《行动方案》的出台对我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将按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努力实现《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使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车辆动态监管责任,有极大的推进作用和重要意义宿州市主城区城乡道路客运发展更加协调、网络衔接更加顺畅、政策保障更加到位,服务质量显著改善,运输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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