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权限范围内公路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申报流程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09-30 09:18
编辑:交通局
一、申报要求。准予施工许可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已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审批;
(三)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审计;
(四)建设用地(或单体控制性工程用地)已经批准,土地预审意见不能代替建设用地批复;
(五)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招标确定;
(六)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七)有明确的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措施应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明确相应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申报材料清单
施工许可材料由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前申报,其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建设用地或者控制性工程用地的批复文件;项目各合同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单和合同价情况;质量监督手续;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措施等材料。
三、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四、受理机构联系方式: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宿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窗口 0557-3030325
五、监督举报方式:0557-12328
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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