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治超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治超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治超办〔2023〕4号
各县区治超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开展治超领域乱点乱象整治工作,特制定《2023年全市治超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州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2023年全市治超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全市治超领域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深化“一改两为”为导向,全面梳理治超工作存在突出问题,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区域联动、综合监管、科技引领、保障有力”工作机制,加强路面治理和源头监管,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制度,重点打击车货总重超过75吨或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100%的货运车辆以及逃逸、闯卡和生产、销售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全方位开展执法行动,推动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二、治理任务
1.货运车辆有组织超限超载运输和暴力抗法、恶意冲卡、垄断运输市场、威胁恐吓执法人员等违法行为。
2.货运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特别是车货总重超过75吨或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100%的违法行为。
3.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取缔非法货运源头。
三、治理时间
2023年3月15日-2023年4月15日
四、治理措施
(一)推进联合执法。一是各县区治超办要充分发挥公路超限检测站(公路稽查站)治超主阵地作用,实行公安交警驻站“肩并肩”式联合执法模式或公安交警到站“前后协同”式联合执法模式,统一执法标准,明确各自职责,细化工作流程,严厉打击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车托”带车、遮挡号牌、暴力抗法、恶意冲卡、故意损坏执法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二是各县(区)建立健全路警联合流动执法队伍,在国省干线、重要县乡道等重点路段以及货运源头和省际、市际交界区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针对货运车辆采取避站绕行、夜间运输等方式躲避检查的现象,以及群众举报和督查暗访掌握的信息,开展专项治理。
(二)加强货运源头监管。一是各县(区)治超办要加强非煤矿山、水泥厂、沙石料场、搅拌站、港口、物流园区等货物集散地排查,确定重点货源单位,经县(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引导重点货源单位将货车进场、装载、称重等视频和监控信息,接入全省联网治超综合监管平台,做到实时监控,从源头管控车辆超载行为。二是坚持倒查源头机制,对路面查处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特别是“百吨王”),一律彻查违规装载源头、违规改装企业、违规运输企业三个源头。并对源头企业违法行为信息抄送其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照行业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加强部门联动。摸排重点路段、货运装载源头涉及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线索,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整治强行装载、强收保护费、指使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深挖涉及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配合政法、纪检监察部门及公安机关,严查交通运输治超执法人员为违法行为提供保护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发挥信用约束手段。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定期将违法信息汇总上报至市治超办,并分别抄告车辆车籍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确认的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推送至“信用交通”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公布,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并落实后续信用修复工作,充分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
(五)强化舆论宣传。在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重点货运装载源头等基层执法一线场所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公布举报电话。同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宣传治超执法整治措施和工作成效,大力曝光相关典型案例,营造治超执法领域良好宣传氛围。
(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构建 “上下协作、区域联动、部门联合”三维协同联治体系,深度挖掘与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治超联席部门的联合执法潜力。强化“行刑衔接”联合办案,畅通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渠道,进一步明确移送标准,细化流程,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现象发生,力求打造“行动快速、打击精准、成效显著”的联合共治新局面。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市部署上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勇于担当,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坚决打赢治超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攻坚战。
(二)加大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治超领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高度关注舆情,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深度报道,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行业乱象。
(三)规范资料台账。高标准建立完善各类工作台账。工作台账的内容要与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具体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相吻合,不得出现充数应付现象。
(四)落实监管责任。各单位要落实领导主抓、专人负责、层层夯实责任。市治超处组织人员将于近期对各县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线索排查不到位、治乱成效不明显,有关情况上报不及时、日常监管不到位的,将严格进行督查督导和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五)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周报制,各县区治超办每周一向市治超办报送本周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4月17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同时抄送市治超处。
联系人:刘冰,联系电话:18005574088;
抄送:省厅治超办、市治超成员单位。
宿州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