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四好农村路”管养工作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4-20 10:4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6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按照《中共宿州市委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宿发〔2018〕21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秘〔2020〕33号),为加强“四好农村路”管养工作,持续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推动我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运用乡村振兴市级有关政策,根据《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宿交办〔2022〕55号)要求,采取“以奖代补、突出绩效”方式,对“四好农村路”给予资金支持。
二、请各县区严格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及“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规定执行,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四好农村路”资金情况表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宿州市财政局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2022年“四好农村路”资金分配情况表
县区 |
“四好农村路”资金情况(万元) |
埇桥区 |
438.1 |
砀山县 |
525.9 |
萧 县 |
394.3 |
灵璧县 |
438.1 |
泗 县 |
394.3 |
合计 |
21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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