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宿州市春运工作方案
2024年宿州市春运工作方案
2024年春运将从1月26日开始,3月5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加强2024年春运组织,统筹做好综合运输春运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准确分析研判2024年春运形势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春运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打造“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以最大能力、最实举措、最佳状态、最优服务,全力确保人民群众平安便捷温馨出行,全力确保交通物流畅通高效,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人民群众美好出行提供坚强有力的运输服务和保障。
根据预测,2024年春运群众出行意愿强烈,货物运输需求旺盛,具体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营业性客运量将全面回升。春运期间营业性客运量将比2023年同期有较大增长,结合春节放假调休安排,跨区域人员流动量将创历史新高,探亲流、学生流、务工流、旅游流高位叠加,春运交通运输组织任务将更加繁重。二是公众出行习惯发生深刻结构性变化。春节假期免收小客车通行费时长增加,自驾出行占比将创历史新高,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等运行压力较大。三是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面临更大挑战。春运期间低温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易发、频发、广发,春运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任务艰巨。四是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压力较大。春运期间能源物资、民生物资、春耕备耕等物资运输需求旺盛,统筹做好公众出行服务和保障交通物流“大动脉”、“微循环”畅通面临较大压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今年春运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加强统筹谋划,落实责任担当,增强底线思维,做到早部署、早准备、早行动,精心指挥调度,密切协同配合,细化工作举措,健全应急保障处置预案,确保今年春运工作有力有序。
二、全面提升综合运输保障能力
(一)强化交通运行监测。交通运输、公安、教育、工会、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客流动态分析,准确把握春运探亲流、务工流、旅游流、学生流等时空分布特点,统筹综合运输资源配置;利用全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铁路客票预售信息分析研判热点线路;加强高峰时段骨干路网和枢纽运行监测,及时掌握公路运营情况;做好邮政快递行业运行情况分析,加大重点通道、重点地区运力投放,实时优化调整运输组织方案,增强运输组织弹性韧性。
(二)加强运力组织保障。铁路部门要充分利用运输优势,积极协调争取临客开行和增开夜间列车,合理安排开行方案,特别是组织好学生、民工专列,为群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根据需求变化特点,挖掘运能潜力,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对现有长短途、干支班线和班次进行合理调整,加强客运枢纽场站等重点区域运力投放和组织调度,通过加密运力班次、开行区间车、夜班车、延时车、定制公交、定制客运等方式,提高车辆运行效率;加强出租汽车运力调度,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运力调配和供给,满足群众打车需求;强化农村地区运输服务保障,适当加密城乡公交发班密度,增开赶集班,开展预约响应服务,服务农村地区居民便捷出行。交通运输、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等部门,对出行需求相对集中的务工人员、学生等,积极组织包车运输,开展团体服务、上门服务;掌握重点景区游客信息,引导运输企业开行旅游专线、旅游直通车,做好运游衔接。
(三)优化运输方式衔接。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春运客流情况,加强铁路、公路、水运等运输方式之间的信息共享,做好城乡客运与干线运输方式有效衔接,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指导城乡公交和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根据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客流、班次、时刻等信息,调整运营时间、发车间隔,调度机动运力,有效满足旅客抵离接驳出行需求,城市公交末班车应在铁路最末班次到达后发车,特别是做好夜间到达旅客疏运工作,防止旅客大面积聚集和长时间等待。
(四)积极引导错峰出行。教育部门要合理制定计划,引导属地学校合理安排学生有序离校返校。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及时发布出游提示,引导游客提前规划行程。工会组织要深入务工人员集中的园区、企业等,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放假开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保障农民工放心安心返乡返岗。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做好春节放假弹性安排,安排职工在除夕休息。
(五)保障货运物流畅通。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经信、商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对接,组织做好春运期间煤炭、天然气、粮食、蔬菜、饲料、农资、医药等重点物资运输需求保障,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及时协调解决交通物流堵点卡点问题,确保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积极引导支持物流、快递等企业春节假期保持正常运营,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做好“年货节”寄递服务保障,提高农村邮政快递通达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农资、“年货”等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保障春运期间城乡末端配送服务不中断。
三、着力强化春运安全应急工作
(一)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春运启动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集中组织开展春运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和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压实责任,逐一整改落实。组织对所有投入春运的运输工具和设施设备开展全面检查维护,坚决杜绝带“病”运行。对所有投入春运的车站和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组织对所有投入春运的驾驶员全面开展安全培训,重点提升防御性驾驶技能、恶劣天气及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技能。春运期间,要采取联合检查、行业自查等方式,聚焦铁路沿线、公路桥隧等重点区域以及“两客一危一货”、渡口渡船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检查,提升春运安全水平。
(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加强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及时提醒纠正违规驾驶行为;严格落实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按规定配备驾驶员;严格落实包车客运业务备案管理制定,按照包车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严格落实电子运单制度,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过程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做好车辆安全例检和烟花爆竹、锂电池等易燃易爆和违禁品的查堵工作;严格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渡工适任、渡船适航。严格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各县区、园区落实属地责任,确保列车在辖区内运行安全。
(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交通运输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对非法从事运输、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脱离动态监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加强客运场站、高铁站、火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点区域监督检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乱涨票价,高速服务区、客运站等场所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文旅部门要对侵犯游客利益的行为从严查处,规范春运市场秩序。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查处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四)做好道路疏堵保畅。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公安交管和建设单位要加强协同联动,提前梳理易拥堵缓行路段及收费站、服务区,通过采取远端分流、开足收费车道等措施加强现场疏导,提升通行效率。统筹安排道路改扩建施工,通过采取增设交通警告标志、安排临时通行便道等应急措施,最大限度提升路面通行能力。原则上节假日等客流量高峰时段,除应急抢险工程外,不得开展涉路施工或实施可能影响车辆快速、安全通行的养护工程作业。交通、交警密切协调,在市内景区设置临时停车场,加强交通疏导,防止景区道路大范围长时间拥堵。加强辖区内路网监测调度,强化与周边省市之间的协同调度,及时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线路。各地要强化路警联勤联动,加强对主干路段指挥疏导,推行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气象信息预报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气象、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及时多渠道发布降雪、寒潮、大雾、道路结冰等预报预警信息,引导旅客有序流动、减少驾车出行。在极端恶劣天气时,道路客运班线该停就停,渡口渡船该关就关,坚决杜绝涉险运输、冒险作业。制定完善恶劣天气、局部超大客流、道路拥堵等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运力、应急物资、应急人员储备,强化应急实战演练和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切实提高公众出行服务品质
(一)提升旅客候乘体验。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深入开展春运“情满旅途”活动,组织客运站严格落实服务标准规范,努力改善旅客候乘环境,采取增设咨询服务台、流动服务岗、增加引导标识等方式,以暖心的举措做好侯乘服务。在进站、安检、售检票等关键环节,及时增加服务人员和设施设备,确保高峰时段进出站和安检通道应开尽开,减少旅客排队等待时间。
(二)强化自驾出行服务。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强收费站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收费车道全部正常运行,提升收费站通行效率;加强服务区停车引导,减少拥堵和排队,防范服务区停车饱和倒灌主线,影响交通安全;加大服务区充电设施设备供给,科学布局移动式应急充电设备,多渠道发布服务区充电设施使用情况,引导公众合理选择充电场所。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优化高速公路清障布局并实施快速清障。
(五)畅通诉求接办渠道。充分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06铁路客运服务电话、12305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电话等服务热线作用,做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众留言收集及处理,及时受理、跟踪督办春运期间群众咨询投诉、意见建议,切实保障旅客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客运企业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接到投诉举报,立即组织力量核实查处,做好沟通解释,赢得人民群众对春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全面加强春运工作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春运综合协调及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按照职责要求抓好落实。各县区要健全完善相应工作机构,制定本地区春运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和部门联动,确保指挥有力、高效运转。
(二)营造春运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赢得人民群众对春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接地气、贴民心的宣传报道,加大对基层一线服务人员舍小家、顾大家的职业操守、奉献精神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用身边人、身边事讲好春运故事,为春运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开展志愿服务。共青团要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实践育人功能,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围绕引导咨询、票务协助等主要需求,深入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春运一线,为群众出行提供精准化、专业化、特色化服务,为重点人群提供票务协助、候车引导、行李搬运、无障碍及专用通道等多元化志愿服务。
(四)关爱春运职工。各单位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坚守春运工作一线职工的生活服务和福利保障,结合“两节”工会送温暖活动,深入车站、码头、车厢和职工家庭开展走访慰问,加强人文关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强春运职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春运工作相关部门在春运结束后要积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职工休息的权利。
(五)强化信息报送。春运期间实行7×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健全定期调度、督办转办、一事一协调等工作机制。市运管中心、市海事中心、京沪高铁宿州东站和宿州火车站于每日上午9:00前分别将前一日我市道路、水运和铁路旅客发送量、同期比等信息报市春运办。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春运工作开展情况、典型事例等动态信息。春运结束后,各县区春运办、各有关单位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春运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于 2024年3月5日前将春运工作总结报送市春运办。
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557-3915632:邮箱:szscyb@126.com。
附件
宿州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绪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郑 超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士银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 忠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梁海晶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李望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 凯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市疾控中心主任
晏荣会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何小明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
周志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 浩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雷 鸣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孙华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党修伍 市气象局副局长
陈帮春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陈树直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敖飞翔 团市委副书记
尹成斌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谢献民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周敬乐 市运管中心主任
王守仁 市公路中心主任
丰 雷 市海事中心副主任
张 伟 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关 超 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总经理
范志勇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宿州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主任
任茂义 安徽省徐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 军 京沪高铁宿州东站站长
武大镇 宿州火车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赵士银兼任办公室主任,梁海晶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