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交通运输利民惠企实事重点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交通运输利民惠企实事重点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宿交〔2024〕25号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 |
为贯彻落实省、市委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提效能工作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企业发展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在2022年和2023年连续两年实施20件利民惠企实事的基础上,继续谋划实施六个方面20件交通运输利民惠企实事,努力培树“路在宿州好走、事在交通好办”品牌、加快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现就有关任务责任分解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
1.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82公里、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133公里、危桥改造2座、养护工程958公里,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
牵头责任部门:市公路中心
协同责任部门:局规划建设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开展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畅通行动。按照“设施完善、通行顺畅、管理高效、服务优质”的要求,深入推进“一路多方”联动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衔接,深化协作水平;加强易拥堵路段巡查,强化应急处突能力,保障全市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运行平稳安全畅通。
牵头责任部门: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市公路中心
协同责任部门:局规划建设科、局综合运输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持续优化,长期坚持
(二)大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落实
3.优化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打通难点、堵点,切实推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 4500 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汽车维修与美容证前指导服务、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联合审批、企业交通运输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交通出行(社保卡)等交通运输领域“一件事”事项落实落地。
牵头责任部门:局行政审批科
协同责任部门:局规划建设科,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市运管中心、市公交公司,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三)积极提升道路运输便民服务水平
4.开通道路客运定制服务。开通4条定制客运线路,满足群众方便、快捷出行需求。
牵头责任部门:市运管中心
协同责任部门:市汽运集团、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持续优化,长期坚持
5. 优化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确保“95128”出租汽车电召服务运营正常,继续扩大网约车“一键叫车”服务覆盖面。持续更新改造公交站台无障碍设施设备,积极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车线路。
牵头责任部门:市运管中心
协同责任部门:市公交公司、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6. 提高道路客运便捷出行服务能力。
在道路客运企业推广使用省际包车牌电子证照,简化企业办理流程,节约办理时间,便捷应对路面执法检查,推进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互认。全面实现居民身份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实名证件网上购买电子客票,实名制管理的定制客运线路、二级以上客运站电子客票覆盖率达 99%。积极培育旅客联程运输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旅客联程运输服务质量。
牵头责任部门:局综合运输科、市运管中心
协同责任部门:市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7.持续提升公交服务品质。公交服务热线(0557--3913379)延时服务至晚10点。常态化开展“我对公交有话说—开门纳谏”活动,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开通活动窗口,积极汲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公交服务品质。继续开展主城区公交卡办理业务进社区上门服务活动,实施公交卡流动充值、敬老卡年检进社区、进乡村便民服务。做好废弃公交站台拆除或提醒提示。
牵头责任部门:市运管中心
协同责任部门:市公交公司、各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8.拓展主城区公交车“视情停靠”。在已实施15条“视情停靠”公交线路的基础上,继续在6路、15路、16路、22路、31路、32路、33路、36路等8条线路实施全部站点、全时段“视情停靠”,提高公交车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市民出行便捷性。
牵头责任部门:市运管中心
协同责任部门:市公交公司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9.实施公交IC卡充值优惠。年内开展两次充值优惠活动,宿州公交各类实体IC卡用户(包括成人卡、学生卡、宿州公交交通一卡通等)充值最高优惠30%。
牵头责任部门:市运管中心
协同责任部门:市公交公司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0.加强学生公交出行服务保障。保障主城区8条通学公交线路正常运营,增设宿州市第九小学、宿州市第四小学“护学岗”,满足学生公交出行安全需求。
牵头责任部门:市运管中心
协同责任部门:市公交公司
完成时限:持续优化,长期坚持
11.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按照《宿州市推进农村地区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引导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培育打造“多站合一+客货同网”的客货邮网络体系,新建 1个具备客货邮功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提高客货邮合作线路的覆盖率。
牵头责任部门:局综合运输科
协同责任部门:市邮政管理局,市运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2.开展交通运输新业态出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巩固降低过高网约车抽成比例效果,持续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实现网约车驾驶员、车辆许可发放数量平稳增长。
牵头责任部门:综合运输科
协同责任部门:局行政审批科,市运管中心、市交通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四)持续树牢执法为民服务理念
13.继续实施“轻微免罚”“承诺轻罚”。执行轻微免罚、承诺轻罚制度,对照事项目录,做到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坚持“回访与服务并重”“监管与规范并重”“处罚与教育并重”,落实交通运输执法回访制度,让综合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牵头责任部门: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协同责任部门:各县(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14.实施执法检查优化简化。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一改两为”会议精神,优化执法检查计划,对守法经营的企业降低检查频次,对违法行为较多的企业从严监管。整合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内容,对同一区域、同一主体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牵头责任部门: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局政策法规科
协同责任部门: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15.实施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始终坚守人民立场,把便民为民服务举措融入执法工作中,在基层示范执法站所全面设置“执法便民服务站”“司机之家”,配备自助饮水机、充电设备、临时性医药箱、雨伞、宣传资料等便民设施用品,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让从业人员感受到执法温情。
牵头责任部门: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协同责任部门: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16.持续实施登门送检服务。针对我市船舶多在外地运营、回港年检不便的情况,将上门船舶检验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项目,安排船检人员赴船舶所在地开展年检活动,最大限度为船主节省往返成本支出。
牵头责任部门: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协同责任部门: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五)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便民措施
17.推行信用承诺制落实落地。在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时,积极推行审批替代信用承诺、容缺受理信用承诺、证明替代信用承诺等方式,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牵头责任部门:局行政审批科
协同责任部门: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优化,长期坚持
18.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依托省厅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大力推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申领、应用。
牵头责任部门:局行政审批科
协同责任部门:局综合运输科,市运管中心、市交通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持续优化,长期坚持
(六)持续加大市场主体纾困力度
19.推动纾困解难政策落实落地。动态梳理交通运输行业纾困解难政策,指导行业市场主体用足用活政策。实施货运增效工程,严格落实“绿色通道”、船闸过闸通行费减免10%等政策。
牵头责任部门:局综合运输科
协同责任部门: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优化,长期坚持
20.实施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推进实施2024年宿州市长江经济带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贴资金273万元,为宿州港籍70艘600-1200总吨运输船舶加装岸电系统改造受电设施。
牵头责任部门:市海事中心
协同责任部门:局机关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持续优化,长期坚持
二、有关要求
利民惠企实事是事关人民群众关切的利益问题,也是市局对外承诺今年必须完成的民生实事。各单位、各部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把办好利民惠企实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积极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确保各项实事落地见效。市局分管领导要加强工作调度和督查,实行过程管控、闭环管理,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督促,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