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客服热线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公交整体服务质量,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信息处置效率,明确工作要求,强化工作责任,特制定本公交客服热线管理规定。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二条 按规定时间服务,使用文明规范语言服务。
第三条 耐心听取、解答乘客来电、来访信息内容,不推诿、不偏激,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第四条 遇到难点、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做到准确记录,及时上报。
第五条 与各部门保持联系,遇有客服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做好解释、处理工作。
第七条 负责解答来电、来访的乘客,回复乘客的信函。
第八条 负责分转投诉、督促反馈、帮助和指导基层单位服务受理工作。
第九条 定期对服务热线受理、调查、处理及反馈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十条 接线时必须做到态度和蔼,热情耐心,使用文明规范热线服务用语。
第十一条 熟悉公交业务,诚恳解答乘客的咨询。
第十二条 认真做好服务热线的记录、办理,及时将所接的投诉转交有关责任部门;重大事件报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 对基层单位反馈的热线投诉处理结果,应及时向乘客反馈并征求意见。
第十四条 及时将乘客投诉、处理结果建立台账。
第四章 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 受理3913379(96166)服务热线
1.接听受理。第一时间接听电话,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做以记录,确定是否属于受理范围立即受理,不属于受理范围,做好说明解释。
2.记录反馈。咨询建议类当时能解决的当时解决,需要转办的及时记录在册,第一时间反馈至责任部门。
3.调查处理。责任部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诉件的调查、落实及意见答复。
第十六条 受理12328交通服务热线、12345市长热线
1.网上受理。12328交通服务热线从网上上传受理信息,并进行分转,客服对受理范围内的信息及时接收。
2.调查处理。相关责任部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信息的调查、落实及初步处理意见。客服根据相关单位信息表反馈情况,形成书面回复,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回复。
第十七条 受理行风热线、市长信箱、《民声呼应》等相关政府部门转办单
1.客服接收政府部门转办单后,第一时间反馈至相关责任部门,完成调查、落实、处理工作,并拟定回复函上报审核,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日期内向相关政府部门呈报。
第十八条 受理乘客来访
1.认真倾听乘客的咨询、建议、表扬或投诉,并做好来访记录。
2.耐心细致做好解答工作,给予乘客情绪安抚,避免矛盾激化。
3.来访建议类能答复的当时答复,不能答复的记录在册,征求有关领导意见,事后回复乘客。
4.来访投诉类能答复的当时答复,不能答复的记录在册,以文件形式传达到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调查、落实、处理、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