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宿州市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宿州市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宿交运〔2024〕69号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有关工作部署,切实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交通运输扬尘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现将《宿州市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8日
宿州市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整治交通运输领域扬尘污染问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省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治理成效的根本标准,精准、科学、依法开展交通运输道路扬尘污染排查整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扬尘污染问题,进一步健全长效治理监管机制,提升扬尘治理管控标准、规范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扬尘源头管控。全面排查交通运输在建工程施工、公路养护保洁、港口码头、货物运输场站等易产生扬尘的源头。重点检查工程施工、装载、生产、堆放、运输等环节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项目施工单位场地硬化、洒水、覆盖、喷淋等降尘抑尘责任履行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货物装载源头倒查机制,对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货车,要倒查货运装载源头,对违法装载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公路沿线的非法煤场、砂石料场、煤泥及矸石堆场等经营性堆场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规划建设科、市公路中心、市海事中心、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市治超处)
(二)强化运输车辆管理。对交通运输工程使用的混凝土搅拌车、土方运输车,粉状物料运输车等车辆,严格落实密闭运输和冲洗保洁措施,严禁车辆超限超载。要强化公路运输执法,严防车辆“抛、洒、滴、漏”,杜绝车辆带泥污损路面现象,实现车辆“净车出场、密闭运输、洁净上路”。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对货运车辆通行量较大的路口节点和存在短途超限超载运输情形的路段,应加大流动执法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依法查处绕行农村公路、短途运输砂石料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切实降低货运车辆带来的道路扬尘污染隐患。(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治超处、局政策法规科)
(三)加强路面维护保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按照《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 5110—2023)开展日常养护巡查,加强日常保洁设备及人员保障。根据路况和气象条件,选择适宜的湿法清扫、负压清扫、路面冲洗、真空吸尘等作业方式。重点加强对重要国省干线、城乡结合部路段清扫作业频率,营造洁净的公路通行环境。农村道路应压实属地养护责任,强化道路养护资金保障和队伍建设,合理配备人机作业比例,充分利用洗扫车、湿式清扫车、洒水车等联合作业,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和路城环境,减少因道路破损、清扫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道路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中心)
(四)道路施工扬尘治理。在交通运输道路建设施工过程中,应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按要求设置围挡,落实洒水、冲洗、裸土覆盖、密闭运输等各项抑尘措施。对施工过程中吹灰等易产生扬尘的环节,采取吸尘、冲洗等方式,切实有效减轻扬尘污染。对路面破损造成运输车辆抛洒的,应及时维修改造。(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中心、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局规划建设科)
三、行动安排
(一)排查梳理(2024年7月上旬)。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前期开展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聚焦近年来涉及交通运输道路扬尘投诉留言、民声呼应反映、中央省市督查反馈问题,认真查找不足、举一反三、深入现场摸清摸透实际情况,开展排查梳理,建立问题台账。
(二)制定清单(2024年7月底前)。各单位根据问题台账,制定扬尘问题排查整治清单(见附件),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实施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三)集中整治(2024年8-11月)。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找准问题症结根源,细化工作措施,把解决当前具体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严推进整改,切实提升扬尘治理成效。对排查梳理出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坚持立行立改,精准制定措施,务必求实效、真解决;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序时推进、限期整改到位。严格验收销号,对验收销号问题进行回访,重点看问题是否从根源上解决,及时更新清单,坚决杜绝表面整治、虚假整改,确保整治效果。
(四)总结提升(2024年12月)。各单位认真总结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查找管理监督上的短板、制度机制上的缺陷缺失。针对性地完善相关技术规范和制度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对扬尘问题的有效管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强化协调调度,统筹推进治理工作。局直有关部门要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及时安排部署、指导督促本行业、本系统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考核监督。各单位要积极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宣传报道扬尘治理典型案例和经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市局将采取巡查、暗访等方式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按月组织调度通报。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单位对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的扬尘问题,要坚持举一反三,由解决一类问题向推动解决系统问题转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构建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扬尘管控工作体系。请各单位于2024年7月底前汇总报送扬尘问题排查整治清单(见附件),后续根据实际动态调整,每月5日前报送排查整治清单。
联系人:李超海,联系电话:3903993,电子邮箱:szjtysk@163.com
附件:交通运输扬尘问题排查整治清单
交通运输扬尘问题排查整治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问题 编号 |
具体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实施 单位 |
验收(监管)单位 |
完成时限 |
完成情况 |
验收情况 |
各县区自行编号 |
填写问题具体表述 |
填写问题整改所采取的具体工作举措,分条目填写 |
填写问题整改任务实施单位 |
填写问题的日常监管和验收单位 |
填写问题整改完成验收销号的最后时限 |
填写具体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
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