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交通运输利民惠企实事重点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5年交通运输利民惠企实事重点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宿交〔2025〕19号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2025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企业发展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在2022年、2023年和2024年连续三年实施20件利民惠企实事的基础上,继续谋划实施20件交通运输利民惠企实事,努力培树“路在宿州好走、事在交通好办”品牌,加快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现就有关任务责任分解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
1.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88公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958公里、农村公路水毁桥梁改造5座。
牵头责任部门:市公路中心
协同责任部门:局规划建设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二)持续优化交通运输政务便民服务
2.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认真做好“大件运输一件事”,依托数据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减少办事群众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实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切实将“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落细,在政务服务领域推动建设更优营商环境。
牵头责任部门:局行政审批科
协同责任部门: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持续优化,长期坚持
3.推进告知承诺制。研究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事项的告知承诺制,在办理该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申请人应提供的申请材料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窗口工作人员不再索要有关申请材料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牵头责任部门:局行政审批科
协同责任部门: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优化,长期坚持
4.持续稳步推进巡游出租汽车更新。按照《宿州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车辆更新政策,简化车辆更新审批流程,缩短证件办理时长,提升服务效率。积极引导市区出租汽车经营者更新淘汰老旧车辆,鼓励使用新能源车型,进一步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向绿色化转型,为市民提供更为安全、舒适、环保的出行服务。
牵头责任部门:市运管中心
协同责任部门:局综合运输科、局行政审批科
完成时限:持续优化,长期坚持
5.持续提升交通运输12328热线服务办理质效。充分运用12328热线服务投诉举报功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高效做好12328热线货车司机接诉即办,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牵头责任部门:局综合运输科
协同责任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持续优化,长期坚持
(三)积极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6.拓展公交车“视情停靠”。宿州公交所属线路全时段、全部站点推行“视情停靠”,进一步提高公交车运行效率,提升市民出行便捷性。
牵头责任部门:市运管中心
协同责任部门:市公交公司、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持续优化,长期坚持
7.实施公交IC卡充值优惠。在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期间,宿州公交开展各类实体IC卡用户(包括成人卡、学生卡、宿州公交交通一卡通等)充值优惠活动。
牵头责任部门:市运管中心
协同责任部门:市公交公司、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8.优化适老化出行服务。优化适老化无障碍公交出行服务,新打造2条“爱老敬老”公交线路。
牵头责任部门:市运管中心
协同责任部门:市公交公司、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9.优化铁路乘客换乘衔接服务。优化公交线路,提升便民服务,调整5路29路始发宿州火车站,进一步优化提升铁路乘客公交衔接换乘出行环境。
牵头责任部门:市运管中心
协同责任部门:市公交公司、各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四)持续树牢执法为民服务理念
10.认真落实规范涉企执法规定。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树立执法为民思想,认真组织开展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规范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规定的行为,大力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在行政执法领域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牵头责任部门:局执法监督科
协同责任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11.继续实施“轻微免罚”“承诺轻罚”。全市各级执法机构持续深入贯彻落实“轻罚+免罚”制度,通过更加人性化的柔性执法,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统一梳理制定“轻罚+免罚”清单事项,为交通执法一线人员提供明确指引,提高执法效能,激发市场活力,为各类交通运输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
牵头责任部门:局执法监督科
协同责任部门: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五)持续加大市场主体纾困力度
12.推动货运减免政策落实落地。实施货运增效工程,帮助指导企业用足用好行业纾困解难政策,推动企业提质增效。严格执行“绿色通道”、航道船闸过闸费下调10%政策。
牵头责任部门:局综合运输科
协同责任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持续优化,长期坚持
13.持续实施登门送检服务。针对我市船舶多在外地运营、回港年检不便的情况,持续实施上门船舶检验活动,安排船检人员赴船舶所在地开展年检服务,最大限度为船主节省往返成本。
牵头责任部门:市海事中心
协同责任部门:局机关有关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优化,长期坚持
14.组织实施船员适任考试。积极协调淮河船员管理中心,充分利用船员机考考场资源,组织船员适任考试,切实解决船员异地适任考试路途远等问题。
牵头责任部门:市海事中心
协同责任部门:局机关有关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优化,长期坚持
15.推动司机之家建设覆盖。围绕解决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停车难、休息难、就餐难、如厕难等问题,深入物流园区、货运集散地、网约车平台企业进行摸排,科学合理进行司机之家、网约车司机驿站规划布局,积极申报建设项目,综合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源推进建设进度,实现县级以上货车司机党群服务阵地、市级以上网约车司机党群服务阵地全覆盖。
牵头责任部门:市运管中心
协同责任部门:局机关有关科室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持续优化,长期坚持
16.开展网约车抽成“阳光行动”。加强与网约车企业协调沟通,加强宣传引导,完善我市网约车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乘客端和驾驶员端相关功能,实现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向社会公告本企业计价规则和抽成比例上限,基本实现在每次订单完成后,在驾驶员端同时列明订单的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并实时显示抽成比例。
牵头责任部门:市运管中心
协同责任部门:局综合运输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5年4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17.开展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治理欠薪“三送”行动。聚焦施工合同额在400万元以上,施工期6个月以上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严把开工、施工、交工三个阶段,通过视频宣传、培训服务、送政策进工地等多种形式,面对面指导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提高各参建主体法律意识和自我监督能力,预防和减少欠薪问题的发生。
牵头责任部门:局规划建设科
协同责任部门:局机关有关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六)加力扩围实施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
18.积极推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严格落实国家、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加大政策宣传,优化申报流程,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减轻货运经营者报废更新车辆资金压力,有效提高道路运输装备的技术水平,助力道路货物运输业健康发展。
牵头部门:市运管中心
协同责任部门:局综合运输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19.积极推进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报废更新。严格落实国家、省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政策,优化企业申报流程,帮助指导城市公交企业报废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及时拨付补贴资金,有效解决企业车辆更新资金需求。
牵头部门:市运管中心
协同责任部门:局综合运输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20.积极推进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以优化运输结构、推进标准化绿色化发展为导向,严格落实国家、省2025年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政策,积极宣传补贴范围和标准、补贴申报与审核程序等相关要求,高效开展证书注销、补贴资金发放等服务工作,强化跟踪调度,确保老旧船舶报废更新政策落到实处。
牵头部门:市海事中心
协同责任部门:局公路港航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二、有关要求
利民惠企实事是事关人民群众关切的利益问题,也是市局对外承诺今年必须完成的民生实事。各单位、各部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把办好利民惠企实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积极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确保各项实事落地见效。市局分管领导要加强工作调度和督查,实行过程管控、闭环管理,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督促,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