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6年春节期间宿州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2-11 12:0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6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6年春节期间宿州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宿交运〔2026〕6号
宿州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者:
为加强宿州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出租车价格行为,维护经营者和乘客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26年春节期间宿州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每趟次在计价器打表金额基础上,加价最高不超过4元;临时调整执行时间为2026年2月15日(农历腊月二十八)零时至2月23日(农历正月初七)24时,共计9天,期满后恢复执行原批准运价标准。
二、各巡游出租汽车公司、经营者应在巡游出租车内醒目位置进行价格公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群众出行满意度。
三、交通运输、价格主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依法严处春节期间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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