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宿州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名单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四好路办〔2021〕2号),经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核查,对申报2021年宿州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灵璧县、埇桥区按行政区划排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3日。
若对申报单位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57-3083061。
宿州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