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轻违免罚”,市交通执法支队开出第一张免罚告知书
2021年11月8日,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出了第一张《安徽省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书》,对一名出租车驾驶员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该案件中,出租车驾驶员没有随车携带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符合交通7个执法门类68个清单事项中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且系在本省内首次违法。本着服务群众的原则,执法人员寓执法于教育,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并依法作出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表态今后一定随车带好相关证件。
自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支队本着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着力打造人民满意交通的原则,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进一步践行执法为民服务理念,依据《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等规定,积极实施柔性执法和说理式执法,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切实感受到了交通的执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