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宿交创建办〔2020〕1号

发布日期:2020-04-08 15:48 编辑:创建办 来源: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阅读: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今年是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质达标、奋力冲刺城决战之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宿州市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3大32项提升行动任务,为确保2020年6月底前完成承担任务,全面推动交通部门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现新突破,努力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结合交通行业实际和特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创建目标:

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实地考察项目为标准,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开展专项行动争创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和文明素质显著提高;交通服务窗口环境优美、交通秩序优良、交通服务优质;“公益广告”宣传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规范化;继续深入开展“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洁净行驶“文明礼让斑马线”活动等,持续提升交通行业文明程度和影响力。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网上资料申报和群众满意率工作

1、网上资料申报将按照“两个清单一个机制”,做好文字材料、图片资料等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做到内容真实、符合标准、及时上报。

2、积极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通过职工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建设成效评价等工作。

(二)积极推进N项系列专项行动

1、做好交通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1公交站台改造提升行动一要加快推进。全覆盖排查公交车站台建设工作,优化现有公交线路,做好2019年度“扫尾”工作,抓好主城区和城乡接合部铁杆公交站台改造提升,完成2020年度改造提升任务;坚持统一设计、简洁美观、创意新颖,高标准做好新增公交候车亭建设,同步做好亮化、智能化。二要抓好管护。要按照指挥部第33次调度会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宿州市主城区各园区公交候车亭建设工作的通知》(宿政办秘[2016]92号)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做好公交站台的清洗、修缮等常态化管养工作,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硬件设施良好运行。推进公交车站台、首末站场建设工作,优化现有公交线路,公交站台确保清洁完整,玻璃广告位无破损。站台公益广告覆盖面不低于60%,内容达标,准确无错字、漏字,画面整洁完整,无褶皱;督促新建公交站台加快工作进程。

责任领导:黄中华

责任单位:市客运管理中心、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责任人:谢献民、张伟、邵正建

2无障碍设施全面整改提升。公交站台根据前期摸排情况,全面整改部分无障碍设施缺失、损坏、设置不规范等问题,确保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快客汽车站、宿州汽车客运中心站对标创建要求无障碍卫生间、通道等无障碍设施,专人负责日常使用和管理维护,保证无障碍设施顺利发挥作用快客站、中心站母婴候车室对标自查,更新消耗物资,保证设施、物品齐全,正常使用。

  1.    责任领导:黄中华

       责任单位:市运管处、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责任人:胡长春、陈卫喜、张伟、邵正建

            2.城市精细化管理等软件提升类

      (1综合环境整治行动。

       ①落实《宿州市主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机关及各单位按照“五化”标准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公交公司、宿州快客站、中心站继续加强基层设施维护保养工作,持续巩固五化“净化、绿化、亮化、序化、美化”成果。

       ②加强城市出入口道路环境日常管理工作开展道路环境治理特别对车辆扬尘治理提升路面保洁水平;规划实施文明示范公路工程,推动全市公路上等级上水平。积极营造“畅安舒美”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责任领导:端祥宇

       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市公路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市治超处、市运管处

       责任人:张学平、高少峰、周明宣、陈卫喜、张伟、邵正建、谢献民、陈建平、胡长春

      (2)做好文明交通提升行动。

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提升行动继续加强交通秩序的整治,加大对出租车、客运班车、公交车、私家车的管理力度,积极开展文明“礼让斑马线”、“洁净行驶”活动,做好洁净行驶,文明礼让,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工作,争当志愿服务者、文明使者,争做文明市民。

车辆"洁净行驶”整治。公交车要求全线运营车辆一天一清洗,一趟一清扫,车辆卫生达到“九净一亮”标准。快客站、中心站对进站营运班车加强管理,各有营运客车单位由专人检查监督,不洁净车辆禁止进站检票职工车辆常态化干净行驶,杜绝车窗吐痰、抛物等不文明行为,确保上路车辆车体整洁。出租汽车驾驶员要保证车内仪表台、地板、门板及内饰板清洁卫生,无污渍、垃圾、尘土,车内无异味。规范张贴运价标签、文明服务提示贴、禁烟标贴及公益宣传广告,及时清理脏污破旧标签及广告严格落实车辆“洁净行驶”要求,各单位积极宣传落实,切实做到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文明交通

②文明交通志愿劝导。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行动,劝阻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不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翻越隔离栏等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并帮助有困难的市民安全过马路进一步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礼让斑马线 文明伴我行”。局属单位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文明出行习惯。围绕“车让人,人快走”的目标,引导职工养成“文明出行,礼让斑马线”的意识,共同营造相互礼让的和谐环境。公交车继续深入开展“双星工程”、“文明礼让斑马线”活动,严格按照斑马线前5321操作规程,加大稽查力度,对不执行的驾驶员严格查处。开展创建公交都市 争当优秀驾驶员”活动。教育引导驾驶员洁净出行、文明驾驶

责任领导:端祥宇

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市公路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市治超处、市运管处

责任人:张学平、高少峰、周明宣、陈卫喜、张伟、邵正建、谢献民、陈建平、胡长春

3)出租车行业提升行动。

一是开展系列整治专题活动,强化定点执法、流动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在城区重点区域和路段,重点查处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无故绕行、不打表议价、不按规定放置服务监督卡等违规经营行为,高压整治不礼让斑马线、途中甩客、不主动出具车票、强行拼客、使用不文明用语行为,查处一批,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对严重违法违规的驾驶员,纳入行业“黑名单”,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二是加大暗访投诉处理力度,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加 大对交通场站、商业圈等重点区域的检查督查力度,加强网约车和顺风车监督管理。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12328”,对群众电话举报、 “12345” 市长热线以及市创建办、文行委交办的涉及出租汽车违法经营行为的投诉件,经调查核实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三是采取学习培训、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督促出租汽车企业以规范服务、安全运营、文明行车等为重点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宣传教育,引导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守法经营,培训率要确保100%。“星级出租车驾驶员”评选、定期调度等措施,强化典型示范、宣传教育,推进常态化监管。通过交通音乐台、直播宿州、皖北晨刊等媒体及时宣传创建工作动态,表彰好人好事,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实行“正激励”。同时曝光出租汽车驾驶员违法经营行为,宣传教育出租汽车驾驶员守法经营、文明服务。

责任领导:黄中华

责任单位: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

责任人:谢献民

   (4)公益宣传提升行动。

加大公益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市创建办公益广告宣传的有关规定,全面梳理、提升公益广告的内容、质量,2020年对新增公交车车体设置公益广告的面积和数量达到商业广告的20%以上,公交电视公益广告时段和数量达到商业广告的30%以上,车厢内张贴公益广告数量达到商业广告的60%以上,车内LED滚动屏和车外LED彩屏滚动屏循环播放公益宣传口号和图片,达到60%,每条公益广告滚动播放间隔10—15秒。汽运集团将对公益广告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确保没有表述不准、错字漏字等问题发放“文明旅游”相关宣传材料,播放文明旅游公益宣传片,引导广大旅客和市民文明旅游、文明出行。公交车身、公交站台、快客站、客运中心站加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力度,利用展板、LED显示屏等方式加入“新时代好少年”等宣传内容。

责任领导:陈凤军

责任单位: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运管处

责任人:陈卫喜、张伟、邵正建、胡长春

5)诚信体系建设提升行动。

一是加强信用考核,规范行业管理。每年一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每年道路运输驾驶员一次诚信考核,将数据对接到市公共基础数据库及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每年开展一次交通工程建设信用评价,结果及时上报省厅再次核算,再向社会公示。水上运输方面建立《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制度》和《重点跟踪船舶监督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信用惩戒,营造诚信环境。诚信企业和从业人员给予系统内的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落实失信惩戒措施,对年度考核等级为B级或连续两年考核等级为AA级的企业,责令其进行整改,存在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与公安交警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诚信奖惩联动机制。

完善数据录入,狠抓信息发布。继续组织行业管理机构按照7项信用信息目录继续完善信用信息和数据的录入工作。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在市局网站开辟双公示专栏进行对外公示。

责任领导:黄中华

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市公路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市治超处、市运管处

责任人:张学平、高少峰、周明宣、陈卫喜、张伟、邵正建、谢献民、陈建平、胡长春

6)窗口行业规范提升行动。在窗口单位深入开展“微笑服务 温馨交通”创建文明活动,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在机关、基层各单位开展“学礼仪、讲规矩”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一是公交、出租、客运、服务大厅等窗口,做好“门前五包、门内达标”,做到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文明礼貌服务。

二是建立健全多渠道监督反馈、高效投诉处理机制。

三要坚持不懈地加强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质服务教育,开展争优创先活动,着力打造一批示范窗口、服务标兵。  

四是公交继续推进安徽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创建,打造服务优质、操作规范的品牌形象。

责任领导:端祥宇

责任单位: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市运管处

责任人:陈卫喜、张伟、邵正建、谢献民、胡长春

(三)新布置安排的综合类

1、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试点行动。

1)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公交首末站、中心站、快客站学雷锋志愿服务台,标识标牌、管理制度、志愿者名单、服务项目、活动记录等齐全、标准,志愿者在岗并正常开展规范服务,文明劝导志愿者对候车室内的在座椅躺卧、乱扔垃圾、吸烟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引导市民和乘客自觉排队文明出行。

2开展“学雷锋文明出行”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以党员干部为骨干的志愿者在汽车站、主要公交站点开展“排队日”、“让座日”活动,宣传文明行为规范、开展文明劝导、纠正市民不文明行为,维护好公交站点、车站现场秩序,引导市民、乘客自觉排队、主动让座。

责任领导:端祥宇

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市公路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市治超处、市运管处

责任人:张学平、高少峰、周明宣、陈卫喜、张伟、邵正建、谢献民、陈建平、胡长春

2、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开展践行《宿州文明20条》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常态宣传《我是文明宿州人》公益广告,要求每个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带动周边人,积极营造文明城市氛围。

2积极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鼓励有先进事迹的优秀职工参与宿州市道德模范评选。运用道德讲堂开展核心价值观主题宣讲系列活动加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十佳系列典型、孝善人物等道德典型的培树推评机制,让广大职工在明德中立德树德。积极开展文明用语、文明用餐、文明旅游、文明祭祀、文明上网等文明行为宣传活动。加大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力度,做好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责任领导:王克兵

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市公路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市治超处、市运管处

责任人:张学平、高少峰、周明宣、陈卫喜、张伟、邵正建、谢献民、陈建平、胡长春

3、认真规范做好2020年主要节日活动

坚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提前部署、精心组织,扎实规范地开展好春节等“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收集照片、视频等相关资料,进一步弘扬时代新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宣传好家风,传承中华孝道和敬老之风,形成良好的尊老爱亲的良好风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良好社会环境。利用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宣传力度,使全体交通职工在文明创建中走在前做表率。

责任领导:王克兵

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市公路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市运管处

责任人:张学平、高少峰、周明宣、陈卫喜、张伟、邵正建、谢献民、陈建平、胡长春

实施步骤

(一)谋划启动阶段(1月--2月)。召开创建专题会议,科学谋划2020年目标任务,制定措施实、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二)攻坚达标阶段(2月-6月底)。提升已完成的系列专项行动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全力以赴攻坚推进,力争6月底前工程类项目基本完成,各项创建动态指标对标达标。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 8月)。对标测评体系和任务分工,全面查遗补缺、完善提升,高质量做好网上资料申报,组织开展工程类项目立体式全方位对标验收,强化督办整改,力争材料不丢分、实地少扣分。
   (四)常态长效阶段(9月之后长期坚持)。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包保共建、调度督查、等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巩固创建工作成效,制度化、常态化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和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宣传、督查三个工作部,具体抓好创建工作宣传、督查等方面工作。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细化工作方案,落实目标责任。按照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和工作措施。对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做到定岗位、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确保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经市局创建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认真组织实施。

       (三)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难度大。各责任单位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根据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落实。要把握创建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突破薄弱环节,带动创建工作整体水平提高。

(四)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追究。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全市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