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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30 08:52 编辑:交通局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阅读:

2021年,宿州市交通运输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合法行政、程序正确、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要求,狠抓制度落实,强化行政监督,进一步提高交通依法行政能力,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统筹推进法治工作

为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局党组强化法治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总体规划,将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理念作为常态化学习内容,先后组织3次局党组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局主要负责人依照规定向市政府提交述法报告。制定了《宿州市交通运输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二、健全法治机制,全面履行法定职能

一是建立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和民主决策制度,严格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了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二是大力推进局政务公开、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根据法律法规对交通运输权责清单和行政处罚程序、交通许可流程进行了上墙公示,明确具体责任内容和办事流程,使交通运输各职能机构能更好的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检查指导,对于不文明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按执法程序规定执法所引发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后果的执法人员严格追究其过错责任。四是加强对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运用裁量权是否合理开展执法专项检查。

三、公正文明执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公布交通系统权责清单。

坚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和行政许可清单等4份清单的动态调整,对行政许可16项(包含最小单元事项68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处罚48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规划1项、其他权力事项29项等112项权力事项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向社会全面公开。

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实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达到审批服务部门进驻中心100%,审批服务事项进驻服务窗口100%,窗口授权到位100%,行政权力网上运行100%,实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全年共办理行政审批58948件,受理率和集中办理率为100%;审批服务对象回访满意率为100%。

(二)落实行政执法制度。

按照《宿州市全面推行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交通执法案件公开、执法过程全记录及重大案件审核制度。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规定,所有案件均在宿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宿州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上进行录入公示。

2.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定期利用例会或者工作部署会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培训,加强执法业务水平;二是及时更新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确保执法全过程清晰明白;三是每月对执法全过程进行台账登记,现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全过程进行记录,落实专人、设备对执法全过程进行电子化台帐管理。

3.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严格展开重大集体讨论制度,由局分管领导、市局政策法规科、案件执法人员等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权标准》进行讨论,讨论结果经参会人员确认无误后签字确定。

4.推行行政处罚“首违免罚”和“轻微免罚”制度。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和省厅相关工作部署,对68项交通运输行政违法事项实施“首违免罚”,今年共实施轻微免罚3起。

(三)强化重点领域执法。

1.道路运输领域

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36次,查处违规出租汽车128辆、非法营运(黑车)车辆66辆、网约车24辆;累计检查“两客一危”企业70家次,召开企业座谈会3次,约谈企业6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7份;检查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95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4份。

2.水路运输领域

检查运输船舶1280艘次,对147 艘次运输船舶立案调

查;检查渡口338道次,责令整改15次,对1道渡口违法渡运汽车行为立案调查,下发渡口安全管理建议书16份;开展港口码头检查275次、涉水工程执法检查106次。施工企业检查22次,责令现场整改9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2份;检查水运企业32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对1家水运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行为立案调查。开展船舶营运检验,共外出检验10期次、检检船310艘次。

3.公路管理领域

清理公路非标1324块、占用路面打场晒粮约65000平方米、沿公路两侧占道经营509处。查扣超限货运车辆165台,其中车货总重超过75吨或超过规定标准100%以上20台(包括“百吨王”车辆4台),卸载2158.9吨。查扣非法改装车辆5台、抛洒车辆1台。查处无从业资格证人员6人,吊销从业资格证5本。移交交警单独处理129 台,记283分。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盯梢“黄牛”车1台。检查货源企业788户次。非现场执法立案709起、处理362起。

4.工程建设领域

开展综合督查3次、专项督查10次、日常检查86次,检查国省干线一级公路20个项目,对26个农村公路项目进行实体质量检测,指导检查工程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检查问题169个,下发整改通知22份。

(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5月份制定下发《宿州市交通运输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全市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21年以来,按照年度抽查计划,组织市执法支队、市运管中心、市海事中心对抽查事项清单14项抽查事项进行执法检查,累计抽查企业运输企业58家次,共发现问题企业17家,已全部整改到位;分别制定联合抽查活动工作方案,9月底前,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对全市道路运输客运站(场)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对全市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五)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畅通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救济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全年累计答复处理“12328”、“12345”等渠道群众信访诉求569起,办结率100%,妥善化解了行业矛盾纠纷、正面引导了社会舆论,为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六)强化交通法治宣传

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继续深化 “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将《公路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充分发挥政务大厅、运输场站、道路运输经营场所等服务窗口的优势,更加注重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作用,向社会宣传道路运输法律知识。按照上级的部署及本局“七五普法”工作安排,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定了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明确普法主体,压实各级责任。利用法治宣传日、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传播法治精神,为交通行政执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存在部署安排多、督促落实少的现象;简政放权不到位、不协调、不同步,行政审批环节、时效等问题还需要提速增效;政策制定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出台的制度质量不高,针对性、操作性不强;重大决策程序执行不够规范,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决策法治化水平不高;执法体制改革进展不均衡,还存在执法监管不到位、执法程序不规范、法制审核不严格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加大依法行政和法治交通建设力度,为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对标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推行和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认真做好上级党委、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依法搞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减少行政审批环节,规范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梳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完善窗口服务制度,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议定。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形成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任务量化考核目标要求,认真履行行政执法各项责任,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做好行政执法日常工作,确保完成交通运输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

二是认真落实“三项制度”,推进规范透明文明执法。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履行执法职能,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具体行政执法活动中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要求,全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避免因程序和证据瑕疵导致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努力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和法治培训制度,对行政执法重点法律法规、行业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解读,对新形势下面临的行业管理新问题进行探讨解析,努力通过教育培训,全面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决策管理和处理问题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交通运输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