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暨法治工作要点和2022年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要点》和《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市局制定《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暨法治工作要点》和《2022年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5日
2022年度全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
暨法治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全市交通严格公正文明规范行政执法,提高交通依法行政水平,加快交通法治政府建设,依照省交通运输厅、市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全市交通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全市交通法治工作制定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努力为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工作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的重点,广泛学习、宣传、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全行业党员干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指导破解法治交通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2.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时研究部署解决法治交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把法治素质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3.依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落实各级政府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坚持科学规范精准施策,全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强化运力供给调配、加强在途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围绕防疫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服务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夯实法治交通建设基础
4.健全完善行政制度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操作规则、工作流程。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
5.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6.严格监督检查和决策责任追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适时作出通报,适时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事后评估。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业营商环境
7.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行政服务掌上办、“自助办、就近办”,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行业市场环境。推进“一屏通办”改革,与发改、财政、公安等协商跨部门联办事项办理。继续加强交通政务服务窗口建设,针对市场主体急需办理的高频事项,实行窗口周末轮班制度,做到审批不间断、服务不打烊。
8.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及时承接上级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
9.深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根据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的实际情况,对“双随机一公开”的“两库”进行动态调整,按要求制定并实施年度抽查计划和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巩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成效,探索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加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信用评价,协同推进长三角地区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评价结果互认。
(四)加强协作联动,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10.建立综合执法运行机制。加快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厘清机构间的职责边界,完善业务工作流程。建立重大敏感执法案件沟通报告机制、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根据省厅要求推进落实“轻微免罚”、“承诺轻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共性制度,不断夯实规范执法的制度基础。
加大对“两客一危”、非法营运“黑车”、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完善联合治超执法机制,积极探索治超立法立规、非现场执法、信用监管等综合监督手段,严格落实交通公安联合治超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巩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成效,推动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1.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和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实际,严把执法人员准入资格关口,稳步推进执法证件统一管理。深化交通执法队伍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全面贯彻实施《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加大对所有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五)注重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和规范行使
12.主动接受各种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 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认真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 的办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和旁听庭审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
13.切实维护行业安全稳定。畅通申诉与监督渠道,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机制,提高“12328”服务监督电话咨询、投诉等事项办理效率和质量。积极运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交通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民事纠纷。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推进信访诉求法定途径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常态化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斗争。贯彻落实《安徽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加强行业隐患排查,妥善处置行业改革、新老业态、客运经营等领域的矛盾风险,确保重点时段、重大活动行业大局稳定。
14.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及时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主动回应社会热点问题。依法、及时、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认真做好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5.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制定并落实《2022年宿州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明确“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好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日活动,开展送法“六进”活动,提高普法实效。培育行业法治文化。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依法行政理论研究,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宣传教育
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行业“八五”普法规划落实,着力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入各单位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到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
二、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重点学习宣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利用党员活动日等加强红色法治文化学习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尊崇、模范执行。
三、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主题宣传活动。
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认真实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宪法法律、党内法规测试和公务员宪法宣誓。坚持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进民法典融入交通运输行业治理和法治实践。
四、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工作。
1.认真抓好《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贯彻落实,加强交通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对标对表抓好各项举措落实,积极推进“法治公交专线”等项目建设,推动交通普法进机关、进企业等“六进”活动,增强交通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把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多措并举做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让法治成为全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宣传阵地管理。深入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及时完善充实单位门户网站普法专栏。充分发挥“两微一端”作用,及时响应不同人群的法律需求。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应用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宣传+”。
4.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阻击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热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以案释法活动,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年度法治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至少讲法治课1次。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 深入开展“江淮普法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路政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严格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适时安排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有效提升职工群众知晓率。
六、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制定重点普法目录,及时调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履行领导干部普法主体责任。
2.推动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监督检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的全过程,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