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交通商贸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
宿政办秘〔2014〕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3〕87号)等精神,为进一步繁荣市场经济、降低流通成本、增加人民收入,建立高效畅通、安全规范、竞争有序的交通商贸流通体系,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促进全市大产业、大流通、大物流协调发展为目标,立足现有的物流设施和交通网络,坚持政府推动扶持与企业主导相结合,进一步培育和构建区域性现代交通商贸物流中心,建立网络完善、覆盖面广、门类齐全、服务优质的物流体系,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搞活大物流,逐步把宿州市打造成为辐射全国的主要交通商贸物流中心和集散地。
二、目标任务
利用宿州现有资源和消费市场,围绕本地产业和需求抓物流,围绕发展配套经济抓引资,把公路和铁路物流结合起来,形成辐射延伸。通过盘活现有物流企业、乡镇农村客运站所等场地,统筹商务、邮政、供销等资源,整合交通、城管和商务等网络资源,成立物流行业协会,培育壮大龙头物流企业,提升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在乡镇、村与企业间搭建起产品直通车。到2020年,建成10家以上4A级以上物流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和完善以市级交通商贸物流园为龙头、县区物流中心为纽带、乡镇物流站为中间节点、村级“放心店”和“村邮站”作为基层末梢的四级物流网络。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起步阶段(2014年8月至2015年12月),建成1个宿州市交通商贸物流信息平台,3个市级交通商贸物流园、11个县区物流中心、19个乡镇物流站、60个村级“放心店”和“村邮站”。紧紧围绕3111工程,结合农产品生产大户、专业合作社,建设一个宿州市交通商贸物流信息平台。建成宿州城东、百大农贸、宿马智慧等3个市级交通商贸物流园,集仓储、装卸、运输、批发、配送、金融结算、电子商务及货运代理等服务功能为一体。建成具有运输、仓储、配送、信息等基础功能的11个县级物流中心,埇桥区3个,泗县、砀山县、萧县、灵璧县各2个。集商贸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功能为一体,建设19个乡镇物流站。建设“统一形象设计、统一店铺标识、统一商品配送、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服务规范”的60个村级“放心店”和“村邮站”,鼓励大型连锁经营企业设立直营连锁店。
(二)提标扩面阶段(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沿“三纵两横”高速公路网、“八纵八横”国省干线公路网,打造21条交通商贸物流经济带。按照现代综合性物流中心标准,改造提升市级物流园区和县区物流中心,完善配送中心、物流龙头企业、各类综合市场、超市、商场、专业市场和人才、劳务等无形市场。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鼓励各类连锁企业进入乡镇物流站建设。根据省商务厅《“放心店”建设与管理规范》(皖商建字〔2012〕225号)标准,提升田头市场档次和水平,构建集生活消费品和农资销售,以及农副产品收购为一体的物流末梢。
(三)完善提升阶段(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建成覆盖市、县区、所有乡镇和村居的四级物流网络,主动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着力打造以国省干线公路为主体的交通运输网络平台、以物流信息网络为基础的信息平台、以金融服务为基础的金融支持平台、以市县乡村为节点的商业网络平台等“四大平台”。积极加入由节点、驿站、中心和服务区四级层次组成的粤苏皖赣四省物流大通道,申请设为主要物流驿站及甩挂中心城市,完善基于物联网应用的串式甩挂运输体系,推动低碳物流、绿色物流建设,促进跨国、跨区域物流合作。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市场体系架构。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编制交通商贸物流专项规划,并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结合交通运输网络、农产品范围、产业结构和企业服务半径等因素,规划和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现代物流园区,建立快速、准时、多样化服务的配送体系。二是培育市场主体。鼓励本地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获评3A级、4A级、5A级物流企业的,享受政府财政奖励政策。积极引进4A级以上物流企业,鼓励收购、兼并小型经营站点,促进物流市场向组织化、集约化发展。对于符合安徽省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验收标准的乡镇商贸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根据新建、租赁、改扩建等情况,给予10~4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于符合安徽省“放心店”建设和管理规范的,根据经营面积、商品种类等情况,给予0.5~6万元不等的奖励。三是加强平台建设。整合通讯、旅游、代缴、烟草等经营,简化证照审批,由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提供联审会办、并联审批、全程代理等“一站式”服务。
(二)优化流通市场环境。一是鼓励产销对接。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产销地直接配送方式,建立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通行便利。发挥供销、邮政等物流体系在农村的网络优势,积极开展“农资下乡”、“家电下乡”等配送服务。二是健全信息网络。以市交通物流公共信息系统为基础,整合交警、城管、商务、物流企业等网络资源,构建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物流信息网络。推广使用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科学调度指挥车辆,提高物流车辆的有效利用率。鼓励企业开展信息化增值服务,按政府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建立稳定的运输保障。三是实施人才战略。坚持把引进人才与引进资金、引进先进管理技术结合起来,优化物流经营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结构,培养和吸纳一批素质全面的复合型人才,逐步建立和完善物流人才库和人才需求网络。整合利用宿州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以及省内外高等院校人才资源,积极搭建校企交流平台,开展物流专业教育,对困难家庭物流专业毕业生一次性给予800元的求职补助。四是培育中介机构。引入或培育一批业务能力强、服务质量高的中介服务机构,提高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服务能力,促进向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三)推动流通技术创新。一是大力发展信息技术。以中科云计算产业园、宿州智慧云计算产业园为载体,充分利用中科云计算、世纪互联和朗坤公司的技术优势,开展电子商务、物联网示范培育工作。建设打造宿州特色产品的电子商务,鼓励发展服务驱动型、特色品牌营销型等电子商务模式,支持流通企业购买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二是提高农产品冷链流通率。支持流通企业整合上游生产和下游营销资源,鼓励农产品产地预冷、初加工、储存设施建设,培育重点品种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形成一批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低温配送和处理中心。三是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推进等级及包装标识标准化,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标准化销售专区,支持农产品仓储、转运设施和运输工具标准化改造。四是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对物流企业使用新能源汽车的,适当予以财政补贴,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一批专用停车桩和充电桩。
(四)加强流通市场监管。一是完善市场监管。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群众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打造“社会防火墙”。加强物流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征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实行“黑名单”和“红名单”制度,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二是发挥协会作用。成立宿州市交通商贸物流协会,强化流通市场行业管理,积极开展行业调查统计、公共信息服务、产销衔接促进和标准化推进等工作,积极为物流企业提供行业信息、人才培训、咨询服务等。
(五)完善政策扶持体系。一是简化审批流程。对物流企业的生产许可、工商登记、资产权属证明等手续,从简限时办理,减少事前审核,强化事后问责,切实提高审批效率。二是财政资金扶持。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县区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交通商贸物流发展,重点用于运输、仓储、配送、信息设施和物流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物流规划、设备采购、企业贷款贴息等。三是土地政策扶持。优先保证物流园区和重点物流企业用地。坚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项目容积率不得小于1.3,建筑密度不小于40%;鼓励4A级以上物流企业建设4层或相当于4层以上标准化厂房的仓储及其配套设施,达到标准的按政府相关规定予以奖励;鼓励利用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在新建国省干线和重要县乡公路预留物流用地,鼓励市县交投公司共同参与建设、管理和运营。四是税费优惠政策。对新建4A级以上物流企业,免收项目建设中市权范围内的行政规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属缴省及以上部分或国家、省垂直部门收取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市级无权减免的收费项目,按照最低标准执行。自经营之日起,按照企业缴纳增值税中的地方留成部分,在三年内给予50%扶持奖励,奖励款项于次年度第一季度前一次性兑付。五是保障通行便利。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推广使用ETC系统。交通、公安、林业等部门将监管重点放在物流园区、物流站和商场超市,提高物流车辆通行效率。六是表彰奖励。按企业经营收入和利税总额进行综合评定,对表现优异的物流企业,授予年度“优秀交通商贸物流企业”称号;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负责人,授予“优秀交通商贸物流企业家”等称号。对受表彰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在住房、户口迁入、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方便。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交通、商务、发改等部门为成员的市交通商贸物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交通商贸物流发展。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交通商贸物流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抓紧制定全市交通商贸物流总体规划。
(二)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真正把交通商贸物流作为民生工程抓好抓实。要重点抓好物流园区和场站建设,制订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部门和人员。要加大考核力度,将交通商贸物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绩效评价考核机制。
(三)建立项目跟踪,完善监督机制。对重点物流建设项目,要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经常检查工作情况,并及时协调解决相关资金配套、征地拆迁、技术障碍等问题。要建立定期跟踪、汇报机制,坚决查处擅自变更用地性质等违法乱纪现象。
附件:宿州市推进交通商贸物流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宿州市推进交通商贸物流发展领导小组
组 长: 史 翔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邵 郁 市政府副市长
吕 剑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李 励 市发改委主任
王汉武 市经信委主任
朱 海 市住建委主任
张明权 市农委主任
江利亚 市公安局局长
韩维礼 市财政局局长
卓传计 市环保局局长
吴 健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乔 森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张宝平 市林业局局长
雷云启 市商务局局长
张合颖 市卫生局局长
储昭海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 扬 市供销社主任
叶立民 市工商局局长
黄 河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崔宏广 市质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金 虎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刘博夫 埇桥区政府区长
王广敏 砀山县政府县长
王共伟 萧县政府县长
朱守坤 灵璧县政府县长
王法立 泗县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吴健兼任办公室主任,黄中华、刘孝文、冯永斌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