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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宿州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5 11:03 编辑:交通局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阅读:

宿州城区巡游出租车企业、经营者:

为加强宿州城区巡游出租车行业管理,规范出租车价格行为,维护经营者和乘客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24年春节期间宿州主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每趟次计价器打表价外加价最高不得超过4元,执行时间为29日(除夕零时至217日(正月初八24时(共9天),此后恢复执行原批准价格。

、各巡游出租汽车公司、经营者应在巡游出租车醒目位置进行价格公示,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群众出行满意度,推动建立优质优价的市场竞争和运行秩序。

三、交通运输、价格主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依法严处春节期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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