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长期逃管船舶登记证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海函〔2020〕132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拟对以下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灭失(含船舶拆解、船舶沉没)、失踪船舶(详见附件)的船舶登记证书予以注销,公示期3个月。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宿州市交通运输局书面提出。无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示期内无异议且未向我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公示期满后,将依法予以注销。
联系地址: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7-3025160
特此公告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日
拟注销船舶登记证书名单
序号 |
船舶名称(中文) |
船舶识别号 |
是否为逃管船 |
船舶类型 |
国籍注册机构 |
证书状态 |
1 |
皖灵璧货1080 |
CN20047493212 |
是 |
干货船 |
宿州市 |
未注销 |
2 |
皖灵璧货1823 |
CN20088692800 |
是 |
干货船 |
宿州市 |
未注销 |
3 |
皖宿州货1589 |
CN20049952550 |
是 |
干货船 |
宿州市 |
未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