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宿交人教〔2024〕89号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市县属交通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交人教函〔2024〕290号)及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宿职评〔2024〕1号)要求,现就2024年度宿州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宿州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职称申报、评审均按属地原则实行分级管理。根据职责分工和评审权限,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省直单位(省属企业)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宿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二、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交人教函〔2023〕353号)执行。
三、申报、审核程序
2024年度全市交通运输工程中、初级职称工作将采取全程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中、初级职称评审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流程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高级职称申报时间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交人教函〔2024〕290号)执行,请注意时间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网址:http://hrss.ah.gov.cn/。
3.申报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后选择“职称申报”,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即可。
4.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论文、业绩、公示证明等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5.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6.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上传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四),并对核准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7.《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填报,待组建单位审核、通过后导出打印并逐级盖章,缴费时由申报人将评审表一式两份送至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评审结果正式公布后取得资格的申报人根据通知领回。
(二)申报审核流程
1.个人申报。申报人将相关材料录入业绩库并提交,经单位审核后,再进行职称申报,导入业绩库数据,提交至单位。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步报送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
2.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在线审核申报人材料,并上传公示证明及公示材料等。
3.逐级审核。县区属单位的按县区交通运输局→县区人社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逐级审核;市属单位的按市交通运输部局→市人社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逐级审核。
四、材料审核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特别是申报人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业绩和年度考核情况等,逐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根据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申报材料经组建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可进行缴费。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宿怀南路宿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405室)。
联系电话:0557-3902396。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 》.pdf
2.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3.(宿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宿职评〔2024〕1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