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主城区各出租汽车经营者:
根据新修订公布的《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现决定取消宿州市主城区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的年度审验事项。
特此公告。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