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浍河蕲县船闸运行方案
沱浍河蕲县船闸运行方案
(信息公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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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蕲县船闸管理处 |
2025年
目录
沱浍河蕲县船闸运行方案
为适应船闸管理模式变化需求,顺利推进港投集团所属船闸联合调度和远程集中控制运行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所属船闸运行调度效率,提高船闸精益化管理水平,实现省船闸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的管理目标,保障船闸高效运行和船舶安全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及《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结合蕲县船闸运行实际,编制并公布《沱浍河蕲县船闸运行方案》。
蕲县船闸位于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节制闸南侧,上距南坪闸18公里,下距固镇闸38公里。建设规模500吨级,船闸设计年单向通过能力450万吨。船闸中心线与节制闸中心线相距95m,上、下闸首为钢筋砼整体式结构。闸室有效尺度:130×12×3.0m(长×宽×门槛水深)。闸首两侧设短廊道输水,引航道的平面布置采用反对称型,上游引航道的主导航墙和靠船墩布置于南岸,下游引航道的主导航墙和靠船墩布置于北岸,上、下行船舶,船队均直线进闸,曲线出闸。上游引航道长515m,下游引航道长721m,引航道底宽 40m,引航道水深为3m。下闸首设有公路桥,通航孔净高7m。设计最高通航水位(10年一遇水位):闸上20.61m、闸下20.56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设计最低通航水位(95%保证率水位):闸上15.87m、闸下14.37m,水深3m。正常蓄水位情况下,上游引航道水深4.6m-5.7m,下游引航道水深4.5m-5.4m。
船闸运行管理单位: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蕲县船闸管理处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蕲县镇
联系电话:0557-2659001
年运行天数:330天以上(如遇气象灾害、超警戒水位、工程施工、船闸检修、防汛演练、无船等特殊情况停航);
一般船舶过闸时间:08:00-17:00;
危险品船舶过闸时间:08:00-17:00。
过闸船舶申报时间:
(1)皖航通APP申报:00:00~24:00。
(2)现场申报:08:00-17:00。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船闸停止开放:
(一)因防汛、泄洪等情况,有管辖权的应急管理机构依法要求停航的;
(二)遇有大风、大雾、暴雨、地震、水上交通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可能危及通航建筑物运行安全的;
(三)通航水域水位、流速等不符合《内河通航标准》规定的;
(四)按照运行方案进行养护或者应急抢修需要停航的。
(五)其他需要停止船闸开放的。
(一)船舶调度原则
安全第一、畅通有序、公平公开、分类管理、兼顾效率。
(二)船舶过闸申报
1.申报方式
(1)皖航通APP申报
皖航通申报时间:0:00-24:00
上游申报区域:上游待闸锚地附近至蕲县船闸上游引航道之间1.5km航行水域;
下游申报区域:下游湾口年庄附近至蕲县船闸下游引航道之间2km航行水域;

(2)现场申报
1.申报站点:船闸收费大厅。
2.现场申报时间:08:00-17:00。
3.申报内容:船舶类型、船舶名称、船舶港籍、船型尺度(首次需申报),船舶水面以上高度、船舶上/下行、空载/重载、预留干舷、货物种类。
4.反馈方式:皖航通APP、甚高频段81或现场反馈。
5.反馈内容:过闸序号、预计过闸时间等。
(三)船舶过闸排序原则:原则上按照船舶到闸先后次序安排过闸。
(四)船舶优先过闸规定
符合以下条件的船舶可以申请优先过闸:
1.抢险救灾船;
2.军事运输船;
3.执行任务的公务船;
4.集装箱船;
5.重点急运物资船,由具有管辖权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6.LNG新能源等清洁能源船;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可以优先过闸的船舶。
符合优先过闸船舶的名称、货种、优先过闸理由等信息通过蕲县船闸信息公开平台对社会进行公示。
(五)船舶过闸特殊规定
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应符合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1号《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1.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待闸报到时,必须停靠在指定的危险品船舶停泊区,不得与其他船舶混靠,不得停靠在上下游待闸区和引航道内,不得堵塞航道影响船舶正常通航。
2.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必须持有经主管部门认可的合法性危险品运输证件、货物运单等相关证件,应当在每次过闸前将危险货物的名称、危险特性、包装等事项向运行单位报告,“定船舶、定航线、定货种”的船舶可采用定期报告方式。
3.危险品船舶执行单独放行和集中专闸放行的原则,对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品船实行单独放行,其他危险品船实行集中专闸放行。
(六)禁止船舶过闸规定
1.船体受损、设备故障等影响船闸运行安全的;
2.最大船舶宽度超过11.7米的;
3.最大平面尺度、吃水、水面以上高度等不符合船闸运行限定标准的;
4.交通运输部、省市相关部门规定的禁止船舶过闸的其他情形。
(七)过闸船舶在船闸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不服从调度指挥,抢档超越等;
2.从事上下旅客、装卸货物、水上加油、船舶维修、捕鱼等活动;
3.从事烧焊等明火作业;
4.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进行洗(清)舱作业;
5.丢弃物品、倾倒垃圾、排放油污或者生活污水等行为;
6.在上游引航道口门段燃气管道穿越处安全保护水域范围进行抛锚、拖锚或垂放重物等行为;
7.其他危害船闸运行安全的行为。
(一)船舶待闸位置
普通货船:
上游待闸水域:蕲县船闸上游待闸锚地;
下游待闸水域:蕲县船闸下游待闸锚地;
危化品船舶:
根据上下游危化品船舶指示牌停靠。


注:船舶待闸时采取不超过两帮顺岸靠泊,严禁顶靠,不得堵塞航道影响船舶正常通航。
(二)船舶待闸通讯甚高频段:上、下游81频道。
船舶待闸联系电话:0557-2655001
船舶待闸联系微信:蕲县船闸(19055712056)
六、船舶过闸流程
(一)人工交费过闸流程

(二)皖航通交费过闸流程

注:1.船舶申报登记成功后如临时改变航行路线,应向船闸调度中心报告情况;
2.船舶过闸应当如实申报信息,不得谎报、瞒报;
3.船舶未经调度不得擅自驶入上、下游引航道。
1.蕲县船闸定期保养、大修内容及周期根据《通航建筑物维护技术规范》(JTS320-2-2018)中相关规定确定,专项修理根据船闸实际需要安排。
2.提前通过船闸收费服务大厅公告栏、皖航通APP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停航、复航信息。
3.蕲县船闸大修安排在运输淡季或者枯水期进行,尽可能与沱浍河航道上、下游船闸同步进行。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核定蕲县船闸船舶通航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函〔2011〕31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继续执行河道船闸船舶过闸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皖发改收费〔2019〕148号)文件规定,重载船舶每吨次0.72元,空载船舶每吨次0.54元。
1.“皖航通”手机app;
2.微信群“蕲县船闸过闸交流群”;
3.船闸公告栏。
(二)信息公开内容
1.水情信息;
2.船舶待闸动态、过闸船舶吃水控制标准、船舶水面以上高度控制标准、待闸船舶排序、船舶过闸计划、优先过闸船舶信息等实时船舶过闸信息;
3.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557-3926587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0557-3902057
运行单位: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蕲县船闸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7-2659001
运行监督电话:0551-64291917
(一)发生船舶失火、船舶碰撞、船员落水、闸室内沉船等紧急情况时,船员应及时报警并组织自救,水上遇险报警电话:12395。
(二)蕲县船闸应急处置工作遵循“快速反应、先期处置、统一指挥、协调作战”的原则,建立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船闸应急救援工作组,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现场救援能力。
(三)超出蕲县船闸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向航道管理机构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在其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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