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10/202302-00012 信息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3-02-06 发布日期: 2023-02-06 15:0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单位预算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单位预算

来源: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2-06 15:0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6

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单位预算

 

 

 

 

 

 

 

 

 

 

 

 

 

 

 

 

2023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预算构成

3.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预算表

1.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财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6.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7.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8.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项目支出表

10.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3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3.关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4.关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5.关于 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6.关于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表的说明

7.关于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8.关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 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 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依法开展公路路政、公路治超、道路运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水路运政、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船舶检验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二、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预算构成

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3年度单位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三、2023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四基四化”建设为抓手,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执法为民理念,推深做实改革“后半篇”文章,全面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强化执法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系,积极适应交通运输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市提供有力交通执法保障。

(一)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以强化党建统领、坚持政治属性为目标:

1.加强政治学习。制定年度政治学习计划,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把对党忠诚体现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行动上。

2.强化党建基础。加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从党的组织设置、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运行机制等7个方面制定标准化建设考评细则,综合运用日常检查、季度点评、半年考核、年终评议等方式,推进标准化建设达标。

3.深化廉洁执法。始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规范执法、廉洁从政”为主题,组织开展执法队伍廉政专题警示教育,切实筑牢廉政防线,保障行政执法工作行稳致远。

(二)强力打造执法铁军。以推进落实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为目标:

 1.严把人员准入。落实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的工作要求,完成158名执法人员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的换证工作,确保换证率达100%

 2.提升综合能力。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骨干人员以及支队全员培训,采取专家授课、准军事化训练、实战演练等形式,分期分批实施全员轮训,确保参训合格率100%

 3.严肃执法风纪。制定年度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为谁执法、如何执法”思想大讨论和规范执法风纪专题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规范意识和作风效能。

4.加强干部建设。坚持在工作中培养、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发现的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执法人员轮岗、年轻干部培养办法,选优配强基层站所领导班子,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

(三)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以推进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为目标:

1.健全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改制订执法活动报备、执法设备使用规范、执法人员着装、执法办案评价考评机制等制度,完成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制度体系建设,确保交通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处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第一方阵。修订完善涵盖党的建设、行政执法、日常管理的管理制度体系,严格岗责考核,坚持以制度管人理事。

2.固化协同机制。认真落实《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协作办法(试行)》,动态完善“1+5+1+X”内部运行机制,强化与市局业务科室、各管理服务中心的协作配合机制,实现高效运转。进一步加强对县区大队综合执法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开展检查调研,推动工作落实,提升基层执法工作水平。探索建立与埇桥执法大队的区域内执法分工联动机制,实现主城区执法监管升级、执法质效提升。

3.深化联动机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执法的组织协调,固化与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联系,加强信息共享、实行联勤联动,切实形成执法监管合力。按照市局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宿州城区道路运输客运市场秩序常态化治理工作方案》、《宿州市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支队与徐州交通执法支队联合印发的《“徐宿”省界区域道路运输市场综合整治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等要求,主动对接联系,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效能。

(四)提升执法保障水平。以推进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为目标:

1.统一执法形象。按照“支队-大队-中队”的运行架构,统一基层执法站所名称。年底前完成支队站所外观、执法服装、执法证件、车船标识等执法形象“四统一”,督促指导各县区执法大队完成相关工作。

2.加强基础建设。积极争取市局支持,解决支队机关及直属执法一、二、三大队的办公场所问题。按照精简、统一、集约的原则,推进“五小”(小食堂、小浴室、小洗衣房、小阅览室和小健身房)工程建设以及党风廉政文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确保年底前完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的站所规范化建设任务。

3.推进装备更新。以保障综合执法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为核心,做好现有老旧执法执勤车船的维修、更新,为一线执法人员增配调查取证、通讯设备、安全防护、应急处置等执法装备,满足现场执法工作需要。

(五)加快推进智慧执法。以推进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为目标:

1.抓好顶层设计。围绕资源优化、数据共享、系统整合、业务融合目标,学习外地先进城市在数据资源整合、运行动态监测、运输市场监管、非现场执法等“互联网+监管”方面的成功经验,开展我市智慧交通执法系统项目规划工作。

2.开展应用研究。围绕市县一张网建设和信息共享原则,加大电子巡查、轻微违法行为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互联网平台在线处理等高效化、智慧化执法模式工作研究,努力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指挥中心建设,对运输企业、车辆、船舶及各类生产经营行为实行精准监管、智慧监管,提升行政执法、隐患排查、风险防范的精准化水平。

3.稳步推进实施。坚持一张蓝图管到底,制定路线图,按照循序渐进、市县联动的原则,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分类分步加以实施,并与省级有关建设保持同步,为构建统一的交通运输智慧执法体系提供支撑。

(六)着力提升执法效能。以严格执法、监管有力为目标:

1.强化安全执法。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推动安全生产全链条全周期管理,对“两客一危”行业重点领域安全执法检查每季度覆盖率100%,对非重点领域安全执法检查全年覆盖率100%。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坚决依照《安全生产法》实施行政处罚,增强惩处震慑力,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提升交通运输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规范市场秩序。常态化开展“两客一危”、城市出租车、“黑车”非法营运、普货运输、“网约车”新业态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维护行业安全健康发展。坚持预防为先,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抽查通报、违法违规信息抄告及后续处理工作,提高执法监管的针对性、实效性。

3.整治路域环境。制定细化落实年度执法巡查计划,认真实施《安徽省公路执法区域联动合作机制(试行)》,认真落实公安、交通常态化联动执法机制,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联动执法,重点查处侵占路产路权违法行为,确保路政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8%、路损追偿率不低于95%;排查安全隐患并积极联系公路经营及养护单位及时进行处置,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整洁、绿美。

4.严处超限超载。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强化“肩并肩式”路警联合治超执法工作机制,依托固定治超站开展流动执法,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加强货运车辆躲避检查专项治理。利用非现场治超卡点的监控视频、抓拍图片、货车卫星定位等数据信息,认真做好非现场执法。抓好区域联合执法,组织直属大队与县区大队每季度不定期开展县际联合治超行动;进一步完善长三角各地域之间的执法协作机制,积极与周边省市治超队伍对接联合开展市际、省际跨区域联动治超行动。

5.突出水路监管。以“护航2023”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强通航环境整治、港口执法监督、船舶监督管理、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辅助业执法检查,强化水上无线电秩序、船舶防碰撞、通航秩序、港口生产经营、船舶脱管脱检、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整治。落实环保监管职责,深化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实现“船--城”各环节有效衔接,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持续深化全市水上客渡运安全专项整治 ,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落实,强化隐患排查整治。

6.严格质量监督。加大重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力度,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突出抓好公路水运重点项目的执法监督和环保相关督导检查。对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实现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零突破”。建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隐患整改跟踪机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相关处罚信息纳入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

(七)践行执法为民宗旨。以深化服务、执法便民为目标:

1.细化服务举措。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成效导向,继续实行送船检服务上门、普法宣传等服务清单,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严格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对于“轻微免罚”、“承诺轻罚”实现应免尽免,执法回访率达到100%,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坚持寓普法、服务于执法,建立落实基层执法大(中)队长接待日制度,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活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与服务相对人开展联建共建活动,面对面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2.提高行业创建水平。深入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加大新闻宣传力度,积极发掘、培育具有时代特色、展现行业亮点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党建品牌、执法品牌,“擦亮”执法服务窗口,不断提高行业影响力和文明创建水平。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单位预算表由以下11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见附件。

1.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财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6.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7.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8.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项目支出表

10.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2957.5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交通运输支出2276.46万元,占76.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03万元,占12.71%;住房保障支出305.02万元,占10.32%。

二、关于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57.5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32.56万元,增长17.13%, 主要原因:一是基础绩效奖纳入预算 ;二是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等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交通运输支出2276.46万元,占76.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03万元,占12.71%;住房保障支出305.02万元,占10.32%。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250.6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2.96万元,增长49.46%,增长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提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125.3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长 41.47万元,增长49.45%,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提高。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23年预算2160.5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4.44万元,增长6.64%,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2023年预算115.9万元,新增海事管理经费115.9万元,增长100%,原因主要是宿州市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职能划转新增海事管理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预算258.0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77万元,增长4.36%,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数提高。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3年预算4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5.55万元,增长49.44%,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数提高。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41.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448.2万元,公用经费 393.42 万元。

(一)人员经费244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二)公用经费393.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四、关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3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收支总预算2957.5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 交通运输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六、关于 2023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收入预算2957.52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 交通运输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23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支出预算2957.52万元,比 2022年预算增加432.56万元,增长17.13%,增长原因主要是基础绩效奖纳入预算 ,及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等提高。其中,基本支出2841.62万元,占96.0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115.9万元,占3.92%,主要用于水上执法日常工作及船艇维修

八、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 115.9万元,当年新增海事管理经费。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11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11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3 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3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9万元,下降 56.52%,下降原因是2023年没有服装购置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3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占0%;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占0%。

十一、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水上管理执法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趸船、海巡艇维修,航道、航标巡查、维护,设施购置费。港口、航道、水路运输行政执法、安全监督管理、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查处水上交通违法案件、承担船舶和水上设施检查工作。

(2)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3)实施主体。

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起止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

水上管理执法经费,趸船、海巡艇维修,航道、航标巡查、维护等,港口、航道、水路运输行政执法、安全监督管理、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查处水上交通违法案件、承担船舶和水上设施的检查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115.9万元。

(7)绩效目标。增强水路运输执法管理力度;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减少水上交通事故、突发事件;承担船舶和水上设施的检查工作。提升群众对交通运输行业认可。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水上执法管理经费

实施单位

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项目属性

项目期

项目期

长期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年度资金总额:

115.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115.9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水上管理执法经费,趸船、海巡艇维修,航道、航标巡查、维护等,港口、航道、水路运输行政执法、安全监督管理、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查处水上交通违法案件、承担船舶和水上设施及船用产品的检查工作。

水上管理执法经费,趸船、海巡艇维修,航道、航标巡查、维护等,港口、航道、水路运输行政执法、安全监督管理、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查处水上交通违法案件、承担船舶和水上设施及船用产品的检查工作。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指标1:水上渡口安全巡查

出动人员200人次

数量指标

  指标1:水上渡口安全巡查

出动人员200人次

 指标2:水上交通安全巡航

出动人员320人次,巡航26航次

 指标2:水上交通安全巡航

出动人员320人次,巡航26航次

质量指标

 经费支出合规性

合规

质量指标

 经费支出合规性

合规

时效指标

 经费支出时效性

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发生安排

时效指标

 经费支出时效性

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发生安排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经济效益
指标

减少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无人员伤亡及无财产损失

经济效益
指标

减少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无人员伤亡及无财产损失

社会效益
指标

 提升群众对交通运输行业认可

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并好转

社会效益
指标

 提升群众对交通运输行业认可

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并好转

生态效益
指标

 水上安全航行

航行通畅

生态效益
指标

 水上安全航行

航行通畅

可持续影响
指标

促进交通事业发展

持续发挥作用

可持续影响
指标

促进交通事业发展

持续发挥作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机关运行经费。

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的口径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一般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30万元 比2022年预算减少39万元,下降 56.52%,下降原因是2023年没有服装购置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有车辆3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1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反映市财政局用于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2023年预算批复表(执法支队).xls

2023年项目绩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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