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州市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宿州市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交〔2024〕74号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邮政业发展中心、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邮政分公司: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运〔2024〕8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宿州市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单位,请抓好贯彻实施。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宿州市公安局
宿州市财政局 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宿州市商务局
宿州市邮政管理局 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中国邮政集团宿州市分公司
2024年7月12日
宿州市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运〔2024〕80号)要求,深入推进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以下简称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更好满足农村群众出行、货运物流、寄递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内在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全面服务和融入重大国家战略,紧扣我市打造‘一城两区三基地’、奋力冲刺全国百强市的奋斗目标,为加快交通强国建设、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服务支撑。
二、工作目标
打造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城乡客运、邮政快递、农村物流等基础设施、运力资源共建共享。积极培育新动能,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服务发展新模式,加快构建集约高效可持续的农村运输服务体系。2024—2027年,全市每年建设县乡村三级客货邮站点数量15个以上,每年新增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10条以上。力争到2027年,具备条件的县级行政区实现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全覆盖,全市客货邮合作线路覆盖乡镇数量达到50%,基本实现建制村快递服务全覆盖,全市稳定运营66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争创国家农村物流服务品牌。
三、重点任务
(一)农村客货邮融合应用拓展行动
1.推进城乡客运车辆捎带邮政快递小件包裹。在保障农村居民乘车需求和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客运企业、公交企业优化车辆排班,合理设置停靠站点,积极开通由县城至各镇村、乡镇至建制村的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利用车辆行李舱、内部物品存放区等代运邮件快件,充分发挥城乡客运网络优势,降低末端配送成本。(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宿州市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固定班次代运邮件快件。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对固定班车实行高峰时段载客、低峰时段运邮,根据需要,适时安排一定班次车辆单独运邮,做到客货分离、错峰运营,提高邮件快件装载量,提升公交车辆利用率。(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宿州市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货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在农村货运物流、邮政快递服务需求旺盛或多为大件的地区,引导企业发挥货运车辆运量大、时效高的优势,整合各类货运物流资源,统筹布设配送路线,推广时间固定、线路固定、站点固定的“货运班线”模式,将物流包裹、邮件快件由县城配送到镇村站点。(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宿州市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拓展“农村客货邮+”。结合本地产业优势,积极搭建平台,引导农村客货邮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合作,提供日用消费品、特色产品、传统手工艺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网上下单、一键送达”服务,畅通寄递服务;与农副产品生产经销企业合作,开通农副产品定制化运输专线、季节性运输专线等特色客货邮线路。推广“农村客货邮+共配”模式,采取公交带运邮政快递企业邮件专线运营,进一步升级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现交邮快三方互惠共赢。(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邮政集团宿州市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农村客货邮站点升级行动
5.拓展县级客运站客货邮功能。鼓励具备条件的县级汽车客运站利用现有场地建设公共配送中心,在有效保障客运服务和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基础上,推进县级客运站与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电商、旅游等合作,拓展叠加服务功能;鼓励与邮政快递分拨处理场地资源整合,合理规划站内客、货作业区,设立仓储、分拣、泊车等设施,为邮政、快递企业提供邮件快件中转装卸、运输配送等服务,实现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支持汽车客运站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规划条件的基础上,利用现有场地资源开展游客集散、电商超市、酒店住宿、体育休闲等多元服务。(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宿州市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6.拓展乡镇站点集散中转功能。鼓励在交通便利、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依托乡镇客运站、城乡公交首末站、农村公路养护站、乡镇邮政支局所、乡镇供销社等站点,规划、改造集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等功能于一体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拓展客运乘车、商品售卖、物流配送、邮件快件寄递、农资供应、新能源车辆充电、汽车维修等功能。各级邮政管理部门积极引导当地邮政及快递网点、邮件(快件)中转中心、乡镇仓储场地、邮政综合便民服务站、快递代投点等入驻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实现综合服务功能集聚,增强上接县、下联村的集散中转服务能力。积极引导邮政企业配合开通客货邮合作线路、进驻具备客货邮功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邮政集团宿州市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7.拓展村级站点综合服务功能。整合客运站点、乡村商超、村级电商服务点、邮政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含村邮站、邮乐购等)、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村级设施,提供客运乘车、邮件快件收投、信息收集发布、电商及农产品代销代购、普惠金融、便民缴费、农资产品销售等综合服务,打造覆盖广、功能全、服务优的“一站式”村级站点。(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邮政集团宿州市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智能绿色装备设备实施行动
8.推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型。鼓励农村客运经营者优先选用配备下置或后置行李舱的乡村公路客车,按照《客运班车行李舱载货运输规范》规定,利用行李舱做好邮件快件等物品运输,有关适配车型要求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辆选型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交办运函〔2023〕145号)精神执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结合农村客货邮用车环境和发展需求,积极推荐适应农村客货邮发展的适用车型,为农村客货邮用车提供更多车型选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9.应用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装备设备。鼓励使用标准化的物流周转袋(箱)、托盘等,探索建立循环共用、绿色环保的装备体系,进一步提高邮件快件运输效率。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快递包装标准化、循环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鼓励县级站点应用自动化分拣、装载、运输等设备,加快推进县、乡、村站点智能扫描终端、智能邮箱、智能快递柜等设备应用,提升分拣、运输、投递等各环节服务效率。鼓励寄递企业在邮件快件寄递过程中,推广应用条形码、射频识别、电子运单等。(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中国邮政集团宿州市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0.鼓励创新使用无人设备。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尝试使用无人设备进行邮件快件配送,依托县乡村农村物流三级节点设立邮件接收点,智能规划无人设备行驶路线,降低快递进村物流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物流配送数字化改造,完善智慧仓储、自动分拣、射频识别、新能源配送车等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村布放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巩固提升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成效。(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信息化建设。引导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和快递企业加强数据共享,实现农村客运车辆班次、运营线路、途经站点、发车时间,农村货运物流和邮政快递运单等关键数据在县级层面的汇集。加强数据综合利用,为群众提供出行购票、邮寄下单、物流跟踪、投诉反馈等“一站式”服务。加强农村客货邮信息安全管理,严防个人信息泄露。(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中国邮政集团宿州市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12.规范作业流程。规范邮件快件交接手续,及时、准确填制运输与配送凭证,确保品类、数量核对无误。规范邮件快件配送流程,以便利方式告知收件人提取方式以及查询和投诉渠道等相关信息,保证邮件快件及时安全准确送达。同时,要求各企业明确承诺投递农村快件严格按照《快递服务》标准提供快递服务,杜绝违规向收件人加收快件派送费、无正当理由向收件人收取额外运输费或保管费等违规行为。(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宿州市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开展农村快递服务承诺工作。规范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服务,明确服务流程、服务时效、服务价格、投诉处理等要求。加强市场监管,相关收费项目应按规定明码标价、上墙公示。加强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督,坚决查处快递末端违规“二次收费”等问题。组织主要品牌邮政快递企业全面梳理农村地区快递服务情况,向社会公开农村快递服务范围和不通达建制村清单,承诺除清单外的建制村均能通过直投、设置站点、共配、委托代投、智能快件箱等方式实现快件妥投。(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宿州市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细化岗位职责,强化驾驶员安全培训,加强车辆检查维护,保障运输安全。加强邮件快件存放管理,不得存放危险货物及其他列入违禁目录的货物。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及相关经营单位严格遵守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安全管理制度。邮件快件经安全检查后,数量、重量、体积、摆放和系固等符合安全运输条件的,方可进行运输或配送,对未验视安检的邮件快件一律不予运输。(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宿州市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保障体系建设行动
15.推动市场主体整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支持县域邮政、供销、电商、快递、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各类主体,通过联盟、合资、关联结算等方式开展市场化合作,推动邮件快件同网、同仓、同车、同配;鼓励整合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农村地区物流资源,推动各方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中实现合作共赢。(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邮政集团宿州市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6.鼓励费用减免互惠。鼓励闲置乡镇客运场站免费提供邮政企业使用,公交车辆免费捎带乡镇至村邮件包裹,党群服务中心免费开展村级寄递物流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县区统筹利用交通物流发展、商务相关资金,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站点、线路和乡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可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一定支持。市邮政管理局要统筹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运营,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完善村级站点,提高村级站点综合使用效率;邮政公司要积极承接县域农村综合物流中心建设,拓展邮政乡镇网点服务能力,完善农村物流快递服务点建设,并落实相关资金支持。(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宿州市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拓展数字便民服务。引导电商平台、快递企业改造升级农村便利店、小超市等,拓展涉农信息服务、客货运服务、快递收发、小修小补等功能,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提高便民服务水平。鼓励将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升级为供应链中转仓、直播电商场所、前置仓等,充分盘活现有设施设备,助力当地特色农产品上行。(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培育农产品服务品牌。支持农产品产地发展“电商+产地仓+快递物流”仓配模式,鼓励在重要节点城市和主要销地增加“产品前置仓”,形成统一集货、统一加工、统一配送、统一网销供应链条,提高农产品上行效率。(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县区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将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纳入政府工作目标或乡村振兴相关规划,统筹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工作格局。统筹利用省市交通物流发展、商务相关资金,优化支持方式,引导市县合力支持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创建和客货邮共同配送线路运营等。(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邮政集团宿州市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纳入示范创建,发挥引领作用。将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列为创建省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国家级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申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等创建内容,争取同步纳入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范畴。开展供销系统县域流通服务强县培育工作,拓展基层传统经营网点服务功能。加大对客货邮融合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加大对站点建设、改造、车辆更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做好复制推广。总结提炼我市客货邮融合典型做法及经验,积极向省级有关部门推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我市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典型经验做法。(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邮政集团宿州市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